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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是一种商品。水是生命的源泉,人离不开水。水费是维持水利工程简单再生产的主要经济收入,水利工程的良性循环离不开水费。在贯彻国务院1985年的《水费办法》中,我省水费改革已初见成效,1988年水费收入为改革前1985年的2.8倍。本文着重介绍了我省水费改革的五点经验和做法,以及就如何达到国务院《水费办法》的规定标准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简称“水费办法”)对促进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提高工程效益、促进节约用水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但因这一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水费办法”在执行中出现许多问题。引滦工程在执行“水费办法”中出现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相似文献   

3.
刘长垠 《治淮》1999,(4):43-44
1985年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价和管理办法》(下称《水费办法》)中规定“凡水利工程都应实行有偿供水。工业、农业和其他一切用水户,都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198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对城市中直接从地下取水的单位,征收水资源费;其他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水资源费。”这是我国征收水费、水资源费的法律依据,也是我国首次在国家的法律中规定征收水资源  相似文献   

4.
《水法》第三十四条“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规定向供水单位纳缴水费”的规定,把水费计收工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是非常必要的。根据1985年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与管理办法》,我区曾在十二个盟市进行水利经济效益分析与水费成本测算试点工作。从试点资料分析有“三大”,即所有已投产运行的水利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身财务亏损大和现行水费标准与按成本核算的差距大。为此,自治区政府于1988年元月颁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管理办法》,要求依法治水,实行有偿供水。无偿供水与低偿供水有许多弊端。一是水资源的浪费。根据作物的需要每亩灌水定  相似文献   

5.
鲍夏  孙健 《治淮》2003,(10):30-30
依法和经授权开展的“水利工程水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三种水规费收入,是河道水管单位的主要经费来源。根据水政工作实际,某些水管单位在这三种水规费征收中存在概念不清、程序违规、票据混乱等现象,这些现象必须引起注意,加以明确。一、“三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标准和开征时间1、法律依据“水利工程水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章第五十五条“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和国务院国发(1985)94号《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合理利用水资源,…  相似文献   

6.
水费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水费征收是一项十分艰巨而重要的工作。加强水费征收,开展综合经营,方可达到以水养水、自力更生的目的。为此,青海省大通县景阳水库管理所在水费征收上大胆改革,制定了“三角形”三级水费征收办法(见图1)。图1“三角形”三级水费征收示意图豆制定“三角形”三级水费征收办法的外部环境为了加强灌区水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青海省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办法》、《大通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办法》赋予的权力,景阳水库管理所结合本灌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拟定了《景阳水库管理所…  相似文献   

7.
林厚林  潘光杰 《治淮》2000,(1):42-43
我国水利工程供水,从无偿走向有偿,从象征性收费到接近供水成本,经历了一段曲折而漫长的过程。1965年10月国务院批转水电部执行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走出了全国范围内有偿供水的第一步,但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干扰了这项政策的落实。198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制定的“江苏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形成了江苏省全省范围的第一次水费改革。1985年国务院颁布“水利工程水费核订、  相似文献   

8.
1985年国务院颁发的94号文《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费办法》),推动了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工作的全面开展,使水利工程由无偿服务转向了有偿服务,供水从不收费开始了收费,对维持水利工程正常运转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该办法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且严重制约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因此应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简称《水价办法》)来取代《水  相似文献   

9.
杜淡娟  徐广生 《治淮》1994,(1):28-29
供水生产是水利基础产业的主业之一。主业不兴旺,副业难发展。实践证明,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是水管单位经济效益的核心问题之一。合理确定水价,是水管单位摆脱困境,达到以水养水的客观需要;合理确定水价是振兴水利基础产业的需要。 如何正确确定水价,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际问题。在理论上早已得到经济、学术界专家学者的认同和肯定。国务院1985年颁发的“水费办法”指出:“凡水利工程都应实行有偿供水。工业、农业和其他用水户都应当按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笔者将就合理调整水价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10.
水费制度的改革是整个水利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1985年国务院颁布《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阻力,主要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阻力。其比较突出而普遍的表现是,有不少人(包括个别领导干部)认为“收水费是增加农民负担”。面对这种看法,我们需要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一、水费是农民应支付的正常生产  相似文献   

11.
国务院1985年发布《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后,我省抽测了少数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抓紧贯彻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水费办法》的通知,省里正在拟定贯彻意见。各  相似文献   

12.
积极推进农业用水水价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冯广志 《中国水利》2003,(15):33-34
一、学习领会《水价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它是根据《水法》规定,总结了1985年国务院发布《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后各地水费改革实践经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形势、水资源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新进展而制定的,它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核定原则、价格管理、水价制度、供用水双方责权利的规范等都做了科学、具体的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与1985年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13.
水费是供水部门完成了“供水”市场行为后,应当收回的包括成本及其合理利润在内的价格总值。它应包括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费、折旧费和污水排放费等。 多年来,我国水价制定基本上是按照国务院1985年颁发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执行,它使水价制定的原则和标准、计收方  相似文献   

14.
水费计收,是水利工程供水单位按照国务院和我省政府制定的水费计收管理办法,实行有偿服务,维持自我发展的重要“支柱”。但长期以来一些用水单位和个人,由于受“大锅水”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拖欠水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催缴水费已成为供水单位的一个沉重负担。对此,笔者建议,运用法律武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章的规定,对拖欠水费,特别是对那些拒不缴水费的,供水单位可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督促程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4条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缚水费。”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办法中都明确  相似文献   

15.
信息之窗     
《治淮》1989,(3)
扬州市政府颁发水费和水资源费收交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搞好水费、水资源费的收交、使用和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以“扬政发(1989)1号”文件印发了《扬州市水费和水资源费收交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用水户应向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缴纳水利工程水费和水资源费,还明确了各类水费计收标准和计收办法。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关于发布《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85年7月22日  相似文献   

17.
游学力 《四川水利》2004,26(4):9-10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的发布,是继1985年国务院颁布《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之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工作中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必将对规范供水价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松江县根据《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国发[1985]9告号文)和《上海市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和堤防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沪府发[1991]37号文)的规定,决定于1991年12月1日开始计收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以下简称水费)和堤防费。该县水利部门编印的这个问答可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19.
邹时求  张守衡 《治淮》2002,(5):11-13
我国目前实行的农业水费制度,基本上是按1985年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执行的。虽然10多年来各地进行过改革,但主要限于调整水价,基本原则未变。安徽省根据1995年11月21日省人民政府68号令重新修订出台了《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也仅限于调整水价。一些单位  相似文献   

20.
(一) 水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很重要的一项任务是深化水价改革。1985年国务院颁发《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国发94号)以来,除个别省市以外,各地都相继制订了新的水费标准和计收办法,其中北京、辽宁、吉林、湖南、福建、云南及黑龙江还进行了第二次水费改革。全国水费收入逐年增加,1992年已达20亿元,比1984年增加4倍多,水费的实收率提高到了70%。广西、四川等省区先后推行了农业水费“以粮计价、货币计收”或计收实物的办法,对水费保值起了一定作用。但是,从总体上说,水价改革不仅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其他产品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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