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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回顾了温州市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3种模式,即独家保险模式、开放保险模式、共保体保险模式.共保体保险模式实行了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了3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来开展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介绍了共保体模式的运作特点,并提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  相似文献   

2.
建设部要求全行业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部颁发《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03年内,全国各地要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未投保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指导意见》强调,根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规定,享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是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  相似文献   

3.
工程建设行业是高风险性行业,伴随着近年来工程规模不断向巨型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安全事故的后果也愈加严重,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土木工程实践教学中学生到工程一线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呈上升趋势,并由此影响高等教育实践环节的正常进行。为控制土木工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安全风险,本文基于意外伤害保险理论和现代安全理论,分析了土木工程实践教学环节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保障机制,设计了实践环节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建议实施实践环节意外伤害预防机制,即安全检查控制与多层次、多角度的安全教育相结合的安全预防体系。经六届土木工程专业1000余学生的应用,表明本文提出的实践环节安全保障机制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1 引言 自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浙江、山东等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积极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此项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2003年5月,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许多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建设的特点,先后制定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广东省在2004年9月8日发布实施<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几年来,随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不断推广,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功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施工企业事故风险,增强建筑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和保障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建设部颁发《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03年内,全国各地要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未投保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指导意见》强调,根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规定,享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是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开…  相似文献   

6.
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法》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建设部于2003年5月下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进行了  相似文献   

7.
信息与文摘     
建设部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部发出通知 ,要求全行业在 2 0 0 3年内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以促进安全生产。通知从 9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 ,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 ,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 ,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通知要求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 ,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相似文献   

8.
解读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法》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建设部于2003年5月下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相似文献   

9.
成国华  顾勇军 《建筑安全》2006,21(11):13-16
近年来.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吸取各地先进经验,在创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管理体制和完善其运行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已初步形成了施工企业负责、保险机构介入、社会中介参与、政府部门监督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运行机制。现向大会作简要汇报.与大家一起分析研讨。 1.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历史回顾 自2003年起.市建设局于7月正式启动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无序竞争和不规范行为.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择优确定保险公司,制定了一套可操作性、透明公开的程序,经过招标,2003年确定了2家保险公司,2004年、2005年分别确定了4家保险公司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企业;二是与保险公司协商.制定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对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索赔等进行了统一:三是在招投标交易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四是安全监督、招标投标、行政办事中心建设局窗口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五是及时调查处理工伤事故,以便于工伤事故能得到赔付:六是明确了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应该说,通过初始阶段的行政推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10.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见〉明确指出,到2015年,全区设区各市实现统一柜台受理、统一赔付标准,统一合同条款,统一理赔程序,为企业投保,理赔和保后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预付赔款机制,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初步形成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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