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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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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并同时废止由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旧版标准),新版标准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新版标准调整了资质分类,专业承包序列资质类别减少,劳务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新旧两版标准均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序列,但是,新版标准对资质类别作  相似文献   

2.
<正>《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特级资质暂未公布)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要求,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  相似文献   

3.
随着2014年末越来越近,新的一批工程建设标准即将在明年实施。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经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与建筑工程领域有关的变化:取消土石方工程、  相似文献   

4.
建筑新信息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新标准对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与原标准相比,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由  相似文献   

5.
《建筑》2001,(7):12-13
为贯彻落实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87号 ,以下简称《规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 [2 0 0 1 ]82号 ,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 [2 0 0 1 ]2 4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保证按计划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 ,建设部就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就位的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均应按照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就位的企业包括 :(一 )…  相似文献   

6.
《建筑技术开发》2014,(12):72-72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新标准对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与原标准相比,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由原来的60项减少到36项,其中专业承包资质取消19项,并有部分项合并;新标准各类别企业资质对注册建造师的专业作出明确规定,且对建造师数量要求有所增加;多项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 为贯彻落实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保证按计划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8.
<正>日前,住建部印发《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其中换证范围包括:(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核发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2)按照《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核发的施工总承包  相似文献   

9.
<正>建市[2014]1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  相似文献   

10.
<正>(桂建质[2015]4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范围、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程序和换证的有关要求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1.
《岩土工程界》2008,(1):14-14
为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规定,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完善证书管理系统,落实资质证书备案工作,建立企业资质统一的发布平台。建设部决定近期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及证书管理软件。此次启用新版证书的范围:目前启用的是《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以及《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只针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工程勘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暂不启用新版证书,原版证书在换证之前仍然有效,启用新版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相似文献   

12.
<正>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为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换证范围和换证程序方面,通知要求企业应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向注册所在地省级  相似文献   

13.
正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市施函[2016]86号,即《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  相似文献   

14.
公安部、消防局于 2 0 0 1年 8月 2 0日以公消[2 0 0 1]2 14号文 ,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发出通知说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建设部《关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 ,规范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初审工作 ,现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 建建 [2 0 0 1 ]82号文件发布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  相似文献   

15.
政策法规     
正?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5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通知内容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规定,每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1个副本,每本证书上均印制二维码标识。  相似文献   

16.
<正>自2015年1月1日起,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已正式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与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也于2015年1月31日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已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以下简称智能分会)全面参与了资质标准和实施意见的修订工作并参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资质标准培训。  相似文献   

17.
《建筑设计管理》2014,(11):96-96
11月6日,住建部颁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如下: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相似文献   

18.
政策法规     
<正>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为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日前发出通知,部署相关工作。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9.
为加强对南京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管理.维护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72号)、省建设厅《关于实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相似文献   

20.
正从2016年11月1日起,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将取消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通知要求,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今年8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调整建筑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建市函【2016】86号)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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