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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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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防伪报道》2014,(2):22-25
正2013年4月23日,实行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迎来了首次大修订,修正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审议。"新法"拟对远程购物、网购增设"后悔权",除性质不宣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若对收到的商品不满意,7日之内可以退赁。"新法"还拟增设"欺诈消费者,惩罚性赔偿提高至3倍"、"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等条款。  相似文献   

2.
<正>去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知假买假",索要三倍赔偿。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十倍赔偿的激励。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过去一年间,消赀领域的维权呈现了新动向。这一新动向,从法院受理的涉及消费者纠纷案件中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3.
《中国防伪报道》2014,(2):26-26
正在中国消费者协会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暨调查评选结果通报会上,相关专家表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未来的实施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落地",因此亟须重点解决操作层面的制度建设,以增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可操作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称将出台司法解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将调整现行部门规章以对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4.
<正>去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知假买假",索要三倍赔偿。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十倍赔偿的激励。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过去一年间,消费领域的维权呈现了新动向。这一新动向,从法院受理的涉及消费者纠纷案件中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5.
《中国防伪报道》2014,(2):20-21
正网购商品包装拆了还能否无理由退货?"拆封不给退"不符合规定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除规定有不宣无理由退货的4大类商品外,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该完好"。消费者网购回商品一般都会拆掉包装查看,那包装拆了、衣服剪了吊牌,这样的商品还算不算"完好"?阿里巴巴集团人士表示,主要看是否影响二次消费,无理由退货都是商家与消费者自行决定。商品是否完好,应该  相似文献   

6.
吴采平 《质量探索》2014,(12):40-40
湖北省武汉市消费者李先生在武汉市南极电脑广场通讯城鑫南极公司卖场,花1500元购买了一部小米3手机,上网查对验证码发现竟是假货。与卖场协商无果后,李先生一纸诉状将手机卖场鑫南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3倍赔偿损失。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消法》判令手机卖场除退还消费者1500元货款外,另赔偿4500元。据悉,这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后,武汉市出现的首例"退一赔三"判例。  相似文献   

7.
《中国防伪报道》2014,(2):28-3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实施以后,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消赘者的节日。多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的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长久以来,消费者维权走过了艰辛的道路,出现了许多"首例"、"第一"的维权经典案件。这既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要作用的体现,又是我国消费者走向成熟的标志。我们撷取1 0个案例进行点评,让我们借以案例为线索,回顾我国消费者们这些年的维权历程,并弘扬为消费者维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精神。  相似文献   

8.
《中国防伪报道》2014,(2):18-19
正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10月25日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以来首次修订。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那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底有哪些改变,又将给消费者维权带来怎样的"利好"?中消协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9.
<正>"为了追回一只鸡,需要杀掉一头牛",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俊在第二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坛上说,"消费者购买食品价格较低、数量少,即使10倍赔偿也数额有限,难以弥补维权成本,往往放弃维权。《食品安全法》2009年颁布以来,它的10倍赔偿条款实际上发挥的作用没有我们预期的好。"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在与环境有关的民事侵权案件处理中,我国的民事责任制裁方式是:侵害人只是被强制地放弃了从受害人处的所得,归还了受害人的损失,侵权法的损害填补功能和惩成功能无法得到体现,实质正义的要求也不能实现,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不仅是受害人本身还可能包括受害人以后的几代人。文章通过对我国环境侵权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必要性的论证,试图说明我国环境民事侵权立法上的缺失。同时也说明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即使引入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也应当被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环境侵权案件类型。  相似文献   

11.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穴以下称为三包雪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一、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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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  相似文献   

13.
俄罗斯不久前通过了《产品认证法》,该法包含认证活动的许多新的内容,对此,从事认证、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的人员都在认真研究。新的认证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有一部分涉及认证问题)有很大的不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某些生活必需品实行强制性认证,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作为国家认证机关被授权具体确定需要认证的商品的名称和执行准则。  相似文献   

14.
<正>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是:网购中商家曾经自愿加入的7日内无条件退货变成了消费者的7天"后悔权",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也有商家担心有消费者滥用后悔权,恶意退货;也有消费者担心企业在退货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对此,有专家表示,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产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从而可以有效遏制滥用后悔权的情况发生。同时,专家提醒消费者:在享受后悔权的同时也会增加消费成本,因此在网购过程中仍然要避免冲动消费,对于后悔权也应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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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防病治病和保障人们健康的特殊商品,和百姓的生活、生命息息相关。近年来,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问题日益见多,药品召回制度呼声日高,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召回机制已经迫在眉睫。我国目前所涉及与药品质量有关的法律只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药品管理法》。其中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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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是:网购中商家曾经自愿加入的7日内无条件退货变成了消费者的7天“后悔权”,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17.
何可 《质量探索》2012,(5):45-45
"责任化"的法律原则美国没有统一的产品质量管理法,而是制定了众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如:《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电冰箱安全法》、《儿童安全保护法》等。美国将产品责任的性质确定为侵权的民事责任,强调严格责任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由于产品缺陷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不论生产商和销售商有无过失,或者是否与消费者存在合同关系,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赔偿数额巨大。在美国的宪法判例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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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伪报道》2014,(2):112-115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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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曾先后受理类似职业打假人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要求商家赔偿案件150余件。前段时间该法院就此类赔偿案件明确规定:经营者对故意购假的消费者不构成欺诈,对"知假买假","诱假买假"的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一"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支持。 该法院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一赔一"责任的范围,仅限于经营者存在"欺诈"的情形。欺诈行为的构成,除有经营者的欺诈故意外,还要求经营者的欺诈与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明知经营者销售的是假货,其购买行为并非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错误作出,经营者对"知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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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固定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有线用户线接入的按键电话机、无绳电话机、ISDN数字电话机及各种功能装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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