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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1年5月1日,《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均在同一天正式施行,宣告着中国化妆品的发展生态迈向新的阶段,一方面迎来了更严监管时代,另一方面对原料创新来说是重大利好,比如《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有一条,"使用了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经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注册申请或者办理备案",这是从源头上保护原料创新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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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分析了2020年已发布的化妆品新规,浅谈新条例实施后对化妆品备案人注册人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负责人、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化妆品功效评价等新的要求及其应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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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与专用化学品》2020,(7)
正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727号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同时废止。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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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 《中国化妆品(专业版)》2021,(3):59-63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与《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配套法律法规规定,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与备案要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对比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配套法律规范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律规范对新原料申报与监管的要点,便于化妆品企业依法进行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备案、应用与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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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专业版)》2021,(2):46-49
2021年1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召开了首场线上关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吹风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了《条例》配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按相关程序审议、发布了部门规章《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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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与专用化学品》2021,(5)
正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名称(2015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2021年4月30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所已使用原料的客观收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组织对原料安全性进行系统评价,化妆品注册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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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洗涤用品工业》2014,(2):61-61
正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出通告,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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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专业版)》2023,(2):124-127
<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发布《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等5个化妆品信息化标准2023年1月3日,《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等5个化妆品信息化标准正式发布,这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首次针对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发布标准,对新条例下推动化妆品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及数据共享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正式发布的5个化妆品信息化标准,内容涉及了相关化妆品监管业务基本数据集的分类、摘要、数据子集等,并规定了化妆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注册备案及生产许可部分),覆盖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审批及产品注册备案等各业务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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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2年1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试点自2022年11月开始,为期1年,试点区域包括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省(市)五地,各试点省(市)可择优选取1~3家注册人备案人作为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重点围绕彩妆、护肤等普通化妆品,在皮肤检测、产品跟踪、个性化护肤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试点。试点不包括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和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通知一出,在行业引发了较大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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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0月1日起,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首次投放市场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按照相关要求备案,而所有产品都必须在取得药监局指定化妆品行政检验机构的合格报告后方可申请备案。苏州检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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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妆品自身性质、营销手段及供应链特点分析化妆品与直播电商的契合度。通过分析梳理化妆品直播电商产业链各方关系,结合直播电商与化妆品最新监管政策,总结不同主体在化妆品直播电商中的职责,对直播电商的规范和发展提出有关建议和对策。化妆品品牌商作为注册人或备案人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主播作为介于中介人、广告代言人及经营者之间的混合身份,在推荐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时应该承担更为严格的连带责任。如果主播在推荐过程中没有清楚表明自己身份而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是该化妆品的经营者,那么应该承担经营者的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