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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2004,(2):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下发后,部分地区反映一些问题需要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政策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二、利用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生产电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重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含60%);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城市生活垃圾用量(重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必须达到80%以上(含80%),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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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2002,(1)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于 2 0 0 1年 12月 2 1日以国经贸厅资源 [2 0 0 1]62 4号发文 ,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 (经委 )和有关地方墙材革新办公室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 0 0 1]198号 ) ,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给予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优惠政策 ,严格按适用税率征收粘土实心砖、瓦的增值税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该《通知》全文转载如下 ,望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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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2,(1):6-7
2001年12月21日,国家经贸委办公厅以国经贸厅资源犤2001犦624号文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给予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材产品的优惠政策,严格按适用税率征收黏土实心砖、瓦的增值税。现将该《通知》全文刊登如下。———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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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与节能技术》2009,(2):6-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同时,为了规范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管理,需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整合。现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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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发展导向》2004,2(4):41-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下发后,部分地区反映一些问题需要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政策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二、利用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生产电力,煤矸石、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重量)发电燃料的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含60%);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城市生活垃圾用量(重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必须达到80%以上(含80%),享受财税[2001]198号文件和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