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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2003,20(5):1-5
新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颁布以来 ,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使用单位在对《容规》的执行过程中 ,遇到了许多需要进一步理解的实际问题。为此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与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对新版《容规》的答疑活动 ,并在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上特设专栏予以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版《容规》的宣传贯彻 ,压力容器杂志社经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意 ,将一些读者在实际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专家解答加以编辑和整理 ,在《压力容器》杂志上发表 ,以供相关人员在使用新版《容规》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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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2003,20(3):1-3,18
新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颁布以来 ,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使用单位在对《容规》的执行过程中 ,遇到了许多需要进一步理解的实际问题。为此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局与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对新版《容规》的答疑活动 ,并在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委员会网站上特设专栏予以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版《容规》的宣传贯彻 ,压力容器杂志社经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同意 ,将一些读者在实际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专家解答加以编辑和整理 ,在《压力容器》杂志上发表 ,以供相关人员在使用新版《容规》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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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自1991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不少单位和工厂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问题,应读者要求本刊择出有代表性的30题予以发表。1~15题由上海市机械工程学会压力容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叶士铮执笔,并经《容规》的起草人之一宋鸿铭同志审查和认可;16~30题由《容规》的起草人宋鸿铭、崔钢撰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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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情况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于2007年5月立项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修订任务书,2007年9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起草组工作会议,讨论了<容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7年1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起草组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容规>征求意见稿并以质检特函[2008]10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8年5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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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制修订是压力容器行业的一件大事,本文拟对其中无损检测部分的主要特点和修订内容进行阐述和分析,以加深读者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无损检测部分的理解和贯彻执行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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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于一九九○年五月九日颁布,一九九一年元月一日正式施行。本文介绍规程的修订过程、原则、主要修订问题,并就贯彻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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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第三章设计第23条本条内容对应于原《容规》第35条。但在内容上比原《容规》概括得多。只强调“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至于由谁颁发批准书,如何进行设计单位的审查等要求不在《容规》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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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定期检验第114条明确规定,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年度检验计划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即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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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章总则(原《容规》为六条,本规程六条) 第1条:本条说明制订《容规》的目的和依据。与原《容规》比较有二点变化,一是删去确保经济运行的含义,突出确保安全运行,二是增加制定《容规》的依据即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由于原《容规》是1981年颁布的,而《条例》是国务院1982年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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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送审稿初稿)讨论会于1989年9月20日至24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会议由国家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主持,江苏、湖北、上海等十一个省市劳动厅(局)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干部和国内压力容器设计、材料、制造、检验以及科研单位的代表共51人参加。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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