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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蚕放养是凤城市传统产业,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全市现有柞蚕场150万亩,其中一类蚕场90万亩,二类蚕场50万亩,三类蚕场10万亩。年放养柞蚕1.7万把,产茧1万吨左右,产量占全国18%、全省20%、丹东市70%,正常年景农民养蚕直接收入超亿元。凤城市柞蚕场面积位居全国第一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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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蚕业是凤城市的传统产业,全市现有柞蚕场150万亩,年养蚕1.7万把左右,产茧10000吨左右,正常年景农民年养蚕直接收入一亿元,2011年凤城市农民养蚕直接收入达3.363亿元。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凤城市的柞蚕场生态环境出现退化,影响了柞蚕场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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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业是凤城市的传统产业,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全市100%的镇(区、乡)、93%的村(186/201个)及88%的居民组(1832/2082个)都放养柞蚕,有很强的群众养蚕基础和技术优势。凤城市现有柞蚕场150万亩,年养蚕1.7万把左右,产茧10000吨左右,柞蚕茧产量占全国18%、全省20%、丹东市7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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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汤镇柞蚕林资源丰富,柞蚕场面积15万亩。年养春秋蚕1800把,正常年可产蚕茧1000吨,年收入1000万元,占农业总收入的30%以上,形成养蚕、加工一条龙的产业化经济。全镇各村组均有柞蚕生产项目,是全国重点养蚕镇之一。柞蚕生产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是广大农民几百年来赖以生存发展的支柱产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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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现有柞蚕场170万亩,年放养春秋柞蚕17000把,其中放养誊柞蚕2200把(15万亩)左右.放"二毛子"就是同一蚕场在一年内重复放养柞蚕,这一现象对柞树的生长发育有严重的影响,不仅破坏柞蚕场生态环境,而且制约了养蚕人的稳定收入.为此,辽宁省人民政府于1991年颁布了<辽宁省柞蚕场管理暂行办法>,市蚕业管理总站也做了大量宣传,其中规定:"同一蚕场每年只能放养一次柞蚕,不准重复放养;春蚕食叶量不准超过三分之二,秋蚕食叶量不准超过四分之三,不准过量放养;移蚕不准剪柞树主干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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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堡蒙古族乡位于凤城市的中东部,素有“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雨量充沛,气候适宜;全乡有柞林面积129318亩,其中柞蚕场面积68342亩;柞蚕场面积占全乡柞林面积的52.8%,全乡年放养柞蚕五百把左右;蚕业收入占农业总收的8%-12%。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