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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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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但其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应为法定抵押权,承包人法定抵押权优先于一般抵押权。本文还就我国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孙楠  郑宪强 《建筑经济》2021,42(12):90-96
工程款拖欠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核心争议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诉权主体选择主张工程款债权还是选择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自身债权时,将适用不同的法律原则.首先指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工程款债权存在竞合与适用冲突,主要体现在法理属性、权利位序、适格主体、诉权范围和时间效力的差异.然后针对承包人、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方...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2):199-200
司法实践中,建设单位为了获得银行办理在建工程的抵押贷款的支持,通常利用强势地位要求承包人放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签订合同,而这种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直争议不断。笔者通过介绍在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入手,在研究当前理论界、学术界现有文献观点的基础上,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对利益相关者影响的角度出发,论述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5.
通过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分析购房人、银行、承包人以及分包商等与工程款优先权有关各方的权利在法律地位上的对比变化,指出购房人的生存权得到进一步巩固,银行的抵押权获得了扭转性的有利保障,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受到了更大的限制,分承包人行使代位权难度很大.对工程款优先权可能受到的各种不利影响进行分析,对完善有关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并指出司法解释应当体现合同法立法本意,切实起到保护承包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6.
首先介绍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及其应用情况,然后阐述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应用难点,最后结合典型实例,总结出原则上不得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放弃欠款以外部分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和有条件地放弃全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三种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引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承包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能否通过调解方式确认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此,理论界及实务界争议不断,尚未形成统一观点。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以下简称《批复》)等相关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使得实践  相似文献   

8.
苗玉献 《山西建筑》2003,29(8):160-161
以合同法为准则 ,简介工程承发包双方之间的关系 ,阐述了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优先受偿权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指出遵守合同法是施工企业解决当前困扰和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刘志强 《建筑》2010,(18):53-54
<正>案情简介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于2006年中标承建某科研公司(以下简称科研公司)研发中心大厦,合同总标的额2700万元。工程建设过程中,科研公司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拖欠应付的工程款。2007年10月,科研公司向当地  相似文献   

10.
工程实践中因优先受偿权有效的受偿范围界定不明导致承包人权利无法实现而造成的纠纷屡见不鲜。基于债权理论和承包人视角,阐述优先受偿权的相关文献,分析优先受偿权的原理。采用对比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研究优先受偿权受偿的范围及其有效性,为司法实践中的案件纠纷提供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11.
探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研究过程中的三个新问题,包括这项权利是否可以随主债权一同转让、这项权利是否可以由债权人代位行使以及这项权利是否可以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放弃。研究结论为鉴于由身份决定的权力特殊性和保护对象的特定性,须对该项权利的转让、代位和放弃进行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12.
陆燕红 《建设监理》2014,(11):29-33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确立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出台了《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但各地法院在执行上述批复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难题,对一些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判决,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频发,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保障司法公平。以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理性质为视角,探讨建设工程优先权在行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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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此条法律未明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及其他债权偿还的关系,因而在合同纠纷的审理中,人民法院无法依法明确地予以界定,从而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002年6月27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2002]16号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使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产生了质的变化,为其利益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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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民 《建筑》2003,(2):73-73
案件介绍:2001年5月28日,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实业公司将其办公楼发包给建筑公司承建;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工程包工包料,每平方米造价800元,总计工程款为416万元;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先支付30%工程款,其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分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工程决算后十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合同工期为11个月,开工日期为2001年6月1日,竣工日期为2002年5月1日。双方还约定了违约责任等有关合同条款。2002年5月8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  相似文献   

15.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人应是有效合同的施工承包人,权利主张的标的应为承包人施工所完成部分,属于发包人所有的适宜折价、拍卖的建筑成果,权利主张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其实现程序应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并且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下,于诉讼或案件执行过程中明确提出。  相似文献   

16.
现行的法律规定对解决工程款拖欠虽然起到了规范作用,但在实践中工程款拖欠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固然错综复杂,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自身存在一定缺陷无疑是一个主要因素。现基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冲突予以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途径,以期在具体的工程实践中及后续有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方面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在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建筑装饰领域施工合同纠纷层出不穷。《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成了建筑企业的一棵"救命稻草"。《合同法》之后,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地法院都相继出台了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批复、意见或解释,试图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明确。然而,对于装修装饰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优先受偿权6个月的起算期限、建筑装饰工程合同无效是否影响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仍未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的解释及判决甚至大相径庭。在此情况下,浙江高院出台了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针对性解答,对司法实践中优先权行使的多个热点问题做出指导性意见。本文即以最高院司法解释及浙江高院出台的解答为基础,辅以实践中易引发争议的案例及针对性评析,浅议建筑装饰企业在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给予建筑装饰企业更为合理和完善的权利保障,以期推动优先受偿权进一步立法完善,最终助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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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民 《建筑》2003,(2):71-72
1、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宗旨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优先保护建设工程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价款相当一部分是承包人应当支付建设工程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拖欠建设工程价款会直接影响建设工程工作人员的正常生活,甚至会严重威胁其基本的生存,所以,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同法》设立此项规定,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其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0.
《建筑》2010,(22):48-48
山西读者王林:我公司有一个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因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施工方工程款,我方被迫停工。经我公司查证得知建设方已将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现因贷款到期,业主无力还贷,银行通过法院以未按期归还贷款为由,将该工程项目查封拍卖。建设方尚欠我公司500多万的工程款,我公司能否对在建工程行使优舨偿权?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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