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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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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州、市经委(经贸委)、环保局,各有关企业:为促进我省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总局发布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第1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  相似文献   

2.
各州市经委、财政局,相关企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57号)的相关要求,省经委、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公开征集云南省节能量审核备选机构,并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报名的31家备选机构进行审核,确定了我省首批节能量审核机构共12家,现将名单公告如下(见附件),请需要进行节能量核定的企业自愿选择并委托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相似文献   

3.
各州市经委、财政局,相关企业: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57号)的相关要求,省经委、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公开征集云南省节能量审核备选机构,并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报名的31家备选机构进行审核,确定了我省首批节能量审核机构共12家,现将名单公告如下(见附件),  相似文献   

4.
《甘肃能源》2006,(4):24-25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要求,在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金昌市、武威市、白银市、兰州市西固区、平凉市崆峒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的基础上,经研究,新确定兰州西固石化工业科技园等21个园区、企业为全省循环经济第二批试点(见附件1)。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相似文献   

5.
各市、州经委(工业局)、统计局、省节能监察中心:为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根据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公布的178户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以法人企业为统计对象。  相似文献   

6.
《甘肃能源》2007,(4):33-33
各市、州经委,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依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31864号)、省经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省经委决定,对全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  相似文献   

7.
各市经委: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7]26号)精神和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委结合各地实际,编制了2008年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甘肃能源》2006,(2):4-4
各市、州经委,各有关企业: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近年来,我省资源综合利用步伐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的范围不断扩大,产品品种逐年增加,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及有关规定精神,省经委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已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以帮助企业继续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浙江节能》2009,(4):40-44
各市经贸委(经委)、环保局: 依据《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2008年我省有620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验收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0.
《浙江节能》2010,(2):39-44
各设区市、义乌市环保局、经委(经贸委),各有关单位:为深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促进节能减排,现公布我省2010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共256家,见附件1),并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1.
《甘肃能源》2006,(2):3-5
各市、州经委,有关重点用能企业: 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全省“十一五”期末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甘肃省节约能源监察规定》,我委决定对全省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监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浙江节能》2009,(3):23-24
各市经贸委(经委)、环保局:根据《浙江省创建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办法(试行)》,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各市经贸、环保部门预审推荐,省经信委、环保厅组织专家组复审并经社会公示后,决定授予杭州奔马化纤纺丝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为“2008年度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3.
各市、州经委(工业局)、甘肃矿区、省节能监察中心、各有关重点用能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依据国家发改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委自2006年以来,先后组织省内年耗能18万吨标煤以上的14户“千家企业”和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能源审计工作。这项工作对加强我省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  相似文献   

14.
《甘肃能源》2006,(2):5-5
各市、州经委(经贸委)、质监局、石油销售公司、科技局、环保局,省节能监察中心: 《车用优质无铅汽油》甘肃省地方标准已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并公布(标准代号:DB62.1422-2006),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标准具体实施方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浙江节能》2010,(2):34-38
各市、县(市)经委(经贸委、经发局)、环保局: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在各级经贸、环保部门的共同推进下,我省已有3500多家企业完成了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这些企业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的节能减排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清洁生产,现对今年清洁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云南节能通讯》2008,(9):F0001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7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从2008年起,上报国家和省级的节能项目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办法计算、监测和审核节能量,并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  相似文献   

17.
为规范节能项目节能量的审核方法、审核程序和审核行为,我们编制了《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中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当前,全国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通过清洁生产核算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02)总量减排量的办法。为进一步发挥清洁生产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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