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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 (局 )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 :今年 1月至 10月 ,我部组织对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进行了复核。现将本次复核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本次复核工作 ,旨在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使检验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卫生检验在卫生监督执法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行形象 ,从而进一步提高检验水平和质量 ,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组织与实施今年 1月 ,我部印发了《卫生部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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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第三条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由卫生部认定,承担卫生部指定的工作。第四条 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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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卫法监发[2000]第11号文件的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000年6月底前将其认定的检验机构名单报我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备案。尚未上报的省请于2000年10月25日前补报。我部健康相关产品审评机构将于2000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月八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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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程序。第二条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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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1999]第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部食品化妆品监督审批办公室、有关检验机构:为规范健康相关产品的审批工作,我部于近期印发了一系列有关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自1999年5月1日起,我部将严格按照新的规章制度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审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新规章制度的衔接问题1、凡1999年5月1日前检验机构已受理样品,尚未出具检验报告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受理初审,尚未出具初审意见的产品,有关单位应按照新规章制度完成本环节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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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第三条 卫生部设立健康相关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由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第四条 专家可以由有关单位或相关专业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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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一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报受理、评审和批准等各环节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守则。第二条 认真学习与国家健康相关产品审批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第三条 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失误。第四条 坚持原则,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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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各级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部组织的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但是,在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审核不严,上报结果出现错误。有的单位审核和把关不严,上报的抽检结果存在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批号、检验值打印错误等严重问题。二、抽检程序不够完善。有的单位抽取样品后未履行认定程序,检验报告送达方式不规范,有的甚至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未按规定的条件保存留样。三、标准适用不当。有的单位在未及时向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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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法监发[2000]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为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管理,我部决定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健康相关产品(包括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保健用品及其它)审批工作进行一次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地方审批事项。目前,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明确规定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健康相关产品进行审批管理的事项,各地应当严格执行。没有法规依据的,不得擅自设立卫生行政审批项目。除此之外,地方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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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卫法监发[2000]第11号文件的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000年6月底前将其认定的检验机构名单报我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备案。尚未上报的省请于2000年10月25日前补报。我部健康相关产品审评机构将于2000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二000年十月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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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 (局 ) :为了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检验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 ,我司于 2 0 0 0年 10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现将此次会议纪要 (见附件 )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学习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和检验工作。附件 :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纪要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一月一日附件 :全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暨检验机构复核工作会议纪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国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 ,研究和部署 2 0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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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为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管理,我部决定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健康相关产品(包括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保健用品及其它)审批工作进行一次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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