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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7 毫秒
1.
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下称"预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预案根据新的粮食收储形势做了一些修订,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相关机制,通过提高收购粮食质量等级、调整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支持地方和企业扩大市场化购销,细化  相似文献   

2.
<正>5月15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夏粮收购新闻发布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卢景波表示,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范围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为1.12元/斤(国标三等),执行时间为6月1日-9月30日。卢景波表示,粮食收购工作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对于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  相似文献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日前发布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据人民日报4月7日消息,根据《预案》,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  相似文献   

4.
<正>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收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粮食,指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第二条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  相似文献   

5.
正处暑已至,夏粮收购进程过半。粮食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攸关百姓口粮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闻发言人陈书玉8月24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政策有变化收购市场化问:今年夏粮收购政策有什么变化?答:今年国家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主产省继续对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  相似文献   

6.
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2009年1月12日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说,2008年全国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累计收购粮食29180万t,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17035万t。国家连续调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将稻谷最低收购价实施范围扩大到11个省区。在6个小麦主产省启动执行预案,全年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4205万t,比上年增加1310万t。通过落实国家关于东北地区粳稻、玉米和南方稻谷的临时收储政策,全年累计收购临时存储稻谷1180万t、玉米850万t,有效解决了农民“卖粮难”问题。  相似文献   

7.
<正>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14年小麦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我国将继续实行统贷统还的小麦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预案强化了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的监管职责,以便形成多方监管合力,促进政策的落实和储粮安全。  相似文献   

8.
《现代面粉工业》2020,(1):40-40
2019年中央储备粮完成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3747万吨、同比增加高达41%,带动农民增收约100亿元。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邓亦武16日在2020年中储粮工作会议上说,2019年我国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高。中储粮集团作为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在部分粮食主产省启动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2019年累计完成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3747万吨、同比增加41%,其中收购小麦2227万吨,稻谷1520万吨,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估算,最低收购价收购直接带动农民增收100亿元左右。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收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相似文献   

10.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于10月25日在黑龙江省按时启动2016年最低收购价进行稻谷收购.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对收储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收购资金实行统贷统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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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你公司《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7]30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从10月10日起在河南省启动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相似文献   

12.
正发改价格[2020]1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2021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3元。  相似文献   

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收储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相似文献   

14.
正5月1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夏粮收购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夏粮收购工作。会议认为,今年夏粮生产形势总体较好,有望再获丰收。预计夏粮收购量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市场价格以稳为主,部分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可能性较大。随着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加快,以及地方进一步挖掘仓容潜力,前期主产区仓容不足矛盾已有所缓解。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开展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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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粮食局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指出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收购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库存安全入冬和企业生产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关于2015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5〕16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5〕6号)精神,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中央粮食  相似文献   

16.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1.44元/kg,红麦、混合麦1.38元/kg。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地区为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2006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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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在工作实践中,分别从中储粮分公司层面和中储粮直属库最基层层面参与了自2006年以来山东辖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与管理及山东枣庄辖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与监管。在认真解读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础上,他们通过调查并结合工作实践,深入分析研究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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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年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启动以来,黑龙江省已累计收购国家政策性粮食1210.4万吨,其中稻谷764万吨、玉米446.4万吨。黑龙江省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政策和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分别于10月10日、11月1日启动,目前全省已经进入收购旺季。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作为该省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的执行主体,已启动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库点362个、临时存储玉米收购库点427个。目前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已累计收购政策性粮食1178.4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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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秋粮收购进展总体顺利。截至2020-01-05,累计收购秋粮1 077.5亿kg。各地密切关注粮食市场价格走势,江苏、安徽、黑龙江等8省及时启动预案,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牢牢守住了"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据监测,目前秋粮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玉米市场价格窄幅波动,维持在每斤0.88元,略低于上年同期。中晚籼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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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粮食,指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第二条: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其他粮食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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