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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吴焕 《数字通信》2003,(16):84-84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批评了电信行业的一些“霸王条款”,“神州行”的“使用说明”和中国联通130的“入网须知”名列“冠亚军”。  相似文献   

2.
杜娟 《通信世界》2004,(33):9-9
自从信产部将2004年确定为“电信服务年”以来,业界一直关注的是“电信服务年”里信产部针对电信服务方面会出台什么新政策,这些政策会解决掉几条“霸王条款”。最近,针对于信产部即将出台新的《电信服务标准》消息,立刻有人猜测这个新的《标准》出台,将会使电信服务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在年底前彻底消失。一套《标准》是否真能这么面面俱到,解决包括“霸王条款”在内的所有细节问题,  相似文献   

3.
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社会对电信业“霸王条款”的评价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关对电信业的“霸王条款”的评价都是正确的,都是有理有据的。尽管社会上的有些评价比较偏激,甚至以偏概全,但电信运营企业应换位思考,冷静地分析社会对电信业霸王条款的评价,真正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在电信服务方面进行较大的改进。  相似文献   

4.
“霸王”,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极端霸道的人”,把“霸王”一词用于合同,足见人们对这些条款的痛恨程度。那么,离了“霸王条款”,运营商还能不能活?  相似文献   

5.
电信世界里的霸王条款实在是让人寒心。不说远的,就在7月的上海,《上海电信“红色律动”营销活动规则》中的预存话费说明第5条就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小灵通’的资费标准或计费方式发生变化,则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或计费方式进行计费”。这些条款最明显的  相似文献   

6.
经过了4个月的案例征集后,中消协于7月28日公布了首批日常消费领域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对制订这些条款的公司进行了“点名批评”。在中消协公布的10例“合同霸王条款”中,涉及电信领域的有7例。记者为此遍访相关公司及个人,大部分对消协的监督表示欢迎,并有一些公司已着手整改。此外,也有人指出消协公布的内容并非无懈可击。“合同霸王条款”主要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等。从今年3月开始,中消协联合各地消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格式条款搜集活动,并计划分四个阶段予以公布并点评…  相似文献   

7.
谭炎明 《通信世界》2005,(46):10-1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及各大电信运营商向社会正式推出《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至此起源于2004年中消协炮轰电信合同的“霸王条款”风波总算以“运营商的妥协,消费者的胜利”而告一段落。然而作为电信业内人士,我们的认识也停留在电信运营商“妥协”了吗?  相似文献   

8.
回顾2004年的法律热点,电信服务仍然倍受关注,尤其足在“3.l5”和国际通信展期间,消费选择权、知情权受到侵害,电信服务协议中的不公平条款等成为新闻媒体津津乐道的话题。但报道多是以“霸王条款”和“行业垄断”等字眼评价电信运营企业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日前,在中国社会调查所公布的10大“霸王行业”排行榜上.电信业当仁不让地荣登榜首。消息发布,让业界惊哗不已:反电信垄断反了多年.为何电信还是那个电信,“霸王”还是那个“霸王”,是店大欺客,还是典型的我行我素?  相似文献   

10.
杜娟 《通信世界》2004,(30):7-7
近日,关于上海电信在小灵通营销活动公布的规则中存在“霸王条款”的消息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上海市消费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在购买小灵通时要谨慎签约的消费提示发出后,媒体更是争相报道。上海电信对此予以回应,称“上海消保委所提及的有关条款非但不会侵害消费利益,反而有利于消费权益的保护。电信资费的趋势是走低,如果小灵通资费标准未来发生变化,只会降价。所以,条款约定资费发生变化后用户参照新资费,是让消费享受到实惠,是对消费权  相似文献   

11.
2004年12月20日,国内首份“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结果揭晓,电信、房地产、保险等被列为“10大霸王行业”,其中电信名列第一,成为霸王之王。  相似文献   

12.
动态     
山西移动承建省政法系统综合信息网 近日,山西省政法系统与山西移动在太原举行了“政法系统综合信息网”建设签字仪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金银焕,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杜玉林,副省长梁滨及政法系统各部门主要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本刊讯) 新疆移动开通维文语音杂志“非常知音”业务 随着新疆移动维文语音杂志——非常知音业务的开通,当地少数民族客户通过手机又有了一种新的沟通方式,被少数民族客户称为“手机上的麦西来铺大餐”。     (本刊讯) 上海电信率先回应霸王条款质疑  推服务新规 近日,…  相似文献   

13.
在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里,电信服务作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引得各大电信运营商紧着“忙活”,座谈会、发布会不断,不少被称为“霸王条款”的不对等协议被纷纷取消。在这个消费者的“节日”里,各大运营商着实上演了一场“群口秀”。  相似文献   

14.
“炸弹人”游戏最早出现在FC游戏机(俗称:红白机)上,它陪伴许多人度过了童年生活。今天我们要向大家介绍两款手机上的“炸弹人”游戏,这两款手机版本的“炸弹人”游戏最吸引人之处在于,它们都支持蓝牙无线联网对抗,这种小小的改善给原本“没落”的“炸弹人”带来了新的生机,没玩过的朋友线定要和朋友试一试,没准你会喜欢上它。  相似文献   

15.
手机不再是简单的通话工具,而将逐渐演变成为个人的信息总汇、办公秘书和娱乐中心。功能强大了,体积自然也会增大。大手机的流行,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电信消费时代的开始。手机不仅仅是用来打电话,而是渗透到人们日常消费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比如说办公、娱乐、购物、休闲、餐饮等等。“聪明”的手机能给使用者带来更多的方便。  相似文献   

16.
刘雨 《广东电子》2012,(14):72-72
在中国市场顺风顺水的苹果公司,最近因其在手机维修中设立霸王条款,遭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炮轰。  相似文献   

17.
幽谷浪子  关涛 《数字通信》2007,(12):121-123
使用手机的人,十有八九都有过与短信陷阱“亲密接触”的经历,被一次两次“吸点血”,很多人会选择算了,毕竟为了几块钱,与电信运营商与SP周旋,是件很麻烦的事。但如果被这些短信陷阱一而再,再而三地欺负,你还能忍得下去吗?本期我们《内幕大踢爆》节目就请来了一位长期与电信运营商.SP较劲儿的网友——幽谷浪子,希望通过他的现身说法,能让大家明白,我们是怎么“中招”的,以及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中国电子商情》2007,(5):45-45
从手机实名制的提出到网络实名制,再到最近呼声日趋高涨的“博客实名制”,围绕“实名制”展开的话题不绝于耳。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实名登记购买手机卡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电信行业的”实名制“也将成为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在电信行业实名制来临前实现硬件和服务的升级,是摆在电信业面前的一个课题。  相似文献   

19.
“目前,‘硬盘门事件’已经激化成了一场网购暴力,卓越亚马逊公司以白纸黑字的合同条款自卫,消费者则反驳相关条款为霸王条款”(《卓越亚马逊:想说弃你很容易》.“公司”,2010年3月20日)。  相似文献   

20.
“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运营商)所有”将被取消,曾被消费者指为“霸王条款”的电信服务合同即将作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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