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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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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造板通讯》2004,11(1):19-20
2003年4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文成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造板产品审查部”(本刊2003年第8期),随后于2003年9月批准发布了《人造板产品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并于2003年10月15日召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座谈会进行了宣贯。这标志着我国第三次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已拉开了序幕,相关工作将按审查员培训、宣贯、企业申请、审查、产品抽样检验、审核发证和发证后的监督管理等既定程序逐步展开。  相似文献   

2.
2003年4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文成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造板产品审查部”(本刊2003年第8期),随后于2003年9月批准发布了《人造板产品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并于2003年10月15日召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座谈会进行了宣贯。这标志着我国第三次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已拉开了序幕,相关工作将按审查员培训、宣贯、企业申请、审查、产品抽样检验、审核发证和发证后的监督管理等既定程序逐步展开。 实施细则明确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人造板产品共有11个申证单元,即胶合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溃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细木工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溃纸层压木质地板、竹地板、实木地板等11种人造板产品(见表1)。并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人造板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下文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人造板产品”。 为帮助读者了解本次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的背景、意义,同时为帮助人造板企业明确申领许可证的程序,本刊组织了相关资料,计划分概况、背景、申证指南三个专题进行报道。  相似文献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从今年下半年起,国家林业局要进行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复查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机构改革职能的新划定,此项工作由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负责组织实施。为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申请换(发)证的企业可按原林业部报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的“人造板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1998]05号附件)的有关规定(其中第五第改为:联系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联系电话为010—64221997)进行有关准备和申报工作。各省林业厅(局)汇总后,报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其它有关事项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相似文献   

4.
本刊 《中国人造板》2004,11(9):24-25
17 发(换)证结束后企业条件如果发生改变应注意什么?答:当企业出现生产条件(如:改建、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品种规格范围、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企业进行补充审查,并将补充审查结论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经批准后,仍使用原证书或更换新证书。18 发(换)证结束后获证企业增加产品规格或申证单元应注意什么?答:对于在已获证单元中增加规格的情况,应提供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检验…  相似文献   

5.
国家林业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人造板生产许可证换(发)证补充说明: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目前我部归口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油锯(油锯、锯链、导板)、松香、人造板(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其中油锯、锯链、导板、松香、胶合板、刨花板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已满,中密度纤维板是新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急需开展换(发)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此极为重视,已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由于标准修改等,原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以上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已由部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现正待批复。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5号(2004—01—15),锯齿轧花机、液压棉花打包机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已经结束。公告还要求: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锯齿轧花机、液压棉花打包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根据上述要求,棉机产品审查部提请所有购买、使用锯齿轧花机、液压棉花打包机用户注意,在购买上述两种产品时一定要…  相似文献   

8.
《中国棉花加工》2004,(1):12-12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热轧带肋钢筋等8类产品(见附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从即日起,依据有关文件延长有效期的上述产品的旧证书一律作废。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二○○四年一月十五日附件:序号产品类别产品名称…  相似文献   

9.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4年1月15日发布第5号总局公告,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白酒等8类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从即日起,依据有关文件延长有效期的上述产品的旧证书一律作废。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标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类别产…  相似文献   

10.
1 申请和受理1.1 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1.1.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1.1.3换证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  相似文献   

11.
2002年9月18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全许办(2002)66号文发布实施《纺织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第19号令《工业产  相似文献   

12.
《酿酒》2007,34(4):116-1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白酒产品许可证审查部:自2006年10月起,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工作已全面展开,一些白酒企业已完成换证工作,但是,由于尚未到期换  相似文献   

13.
正主要职责:承担国家下达的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担全国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及相关产品的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认可、欧盟CE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承担或参与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  相似文献   

14.
曹瑞 《金属制品》2003,29(4):34-35
2002年《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是企业要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对其检验设备除了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外,对化学检测能力还有一定的要求。化验室的检测任务主要是生产过程的溶液分析及原材料检验。现对南通地区部分金属制品企业化验室存在的普遍问题加以讨论,并探讨解决的办法。  相似文献   

15.
正主要职责承担国家下达的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担全国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及相关产品的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认可、欧盟CE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产  相似文献   

16.
正主要职责承担国家下达的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担全国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及相关产品的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认可、欧盟CE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产  相似文献   

17.
《中国人造板》2015,(11):41-41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下达的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担全国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及相关产品的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认可、欧盟CE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产  相似文献   

18.
<正>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以下简称《通则》)9月1日起执行。届时,原《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5)45号)和《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废止。国家质检总局8月13日公布的《通则》,是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的,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其制定,旨在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据悉,根据该《通则》,对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抽样和封样,抽样方法按国家标准或  相似文献   

19.
<正>主要职责:承担国家下达的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担全国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及相关产品的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认可、欧盟CE认证的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全国人造板与木竹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产  相似文献   

20.
犤本刊讯犦为了宣传、贯彻国家对眼镜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验证《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送审稿)》有关条款的合理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眼镜产品审查部于2003年10月21日至24日组织调研组,赴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对眼镜生产企业和眼镜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一些眼镜生产、经销企业宣传了国家对眼镜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意义,讲解了《细则》的有关条款,得到杜桥镇政府、企业的大力支持,对《实施细则》中关于验配眼镜方面的一些条款和审查办法进行了探讨、研究,并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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