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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信息》2004,(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财税[2003]222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其中:部分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部分货物调低出口退税率;同时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其中涉及造纸行业的海关税号为第47章(4701~4707)(即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和4801~4816(纸、纸板)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现行的13%调整为取消。4818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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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 《啤酒科技》2006,(6):9-9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2005已经发布,将于2006年10月1日实施(可从中国标准出版社网上查询订购,网址:http://www.bzcbs.com)。现将更改事项及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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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指导》2006,(7):12-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北京市、广东省、辽宁省开展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最近,三个地区的国家税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来文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出口企业的范围。为推进“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工作,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三个地区扩大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