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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源头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 ,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 ,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4月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凡自愿参加评价并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 ,可以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规定》和《规范》的发布实施 ,完善了我国对定量包装商品市场和生产企业两个方面的计量监督管理 ,是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有效补充。为了帮助广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同志能够全面理解和掌握《规定》和《规范》的内容 ,并能结合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实际积极有效地贯彻实施 ,本刊组织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讲座》。讲座从评价工作概述、评价工作管理、计量保证能力要求、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和合格标志的使用等方面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工作进行系统的介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 ,工作中一定会涌现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同时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实际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我们希望广大读者踊跃来稿 ,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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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定量包装商品种类繁多,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参差不齐,为全面提高我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2001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决定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并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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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 为了从源头上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准确,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4月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规定》和《规范》的发布实施,完善了我国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计量监督管理,是对企业贯彻《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有效补充。 凡自愿参加评价并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可以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即“C”标志(China的首字母)。该标志证明:1.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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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简述 一、要求的内容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对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含在<规范>的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这三章分别从管理、技术和产品三个方面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是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在这三方面的要求中,管理要求是基础,技术要求是关键,产品要求是目的.这些要求是计量保证能力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三者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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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中,对净含量进行计量检验的检验方的工作进行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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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与WTO国际规则接轨,我国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定量包装商品实行“C”标志管理制度(“C”是China的第一字母)。这将促使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迈上一个新台阶,是我国定量包装道路上的新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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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评价工作的适用对象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第二条对"评价规定"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本规定所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以销售为目的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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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评价工作的适用对象《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第二条对“评价规定”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本规定所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是指生产以销售为目的的 ,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根据此定义 ,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适用对象是生产企业 ,不包括自身不直接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经销企业 ,如各类经销定量包装商品的超市、商场等 ;但如果企业从事定量包装商品的分装 ,并直接用于销售的 ,则《规定》适用于该企业。二、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以销售为目的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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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系列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纷纷出台,这些政策措施对工业计量和法制计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任务。2001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决定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越来越多的定量包装商品实行“C”标志管理制度。近几年,随着各省推行“C”标志管理制度的力度不断加大.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合格证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广东省开展“C”标志评价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顺利.但由于执行过程中行政监管不到位、计量岗位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企业诚信度不高等因素导致实际推行和使用“C”标志的状况与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和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