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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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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之后,为应对我国在国际、国内产品安全问题上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于8月3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府全面加强产品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规定》的具体条文来看,对儿童玩具召回行政监管(即相关政府负责部门对企业召回其缺陷产品相关活动与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相关事务的规定,既构成了该法规内在的逻辑结构,同时也决定了其实质性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2.
建立健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对2007年我国召回管理工作的回顾 (一)召回法规的制定 1.《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制定与实施 2007年,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向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还分别组织专家赴浙江,广东等玩具生产大省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做了多次修改,数易其稿,  相似文献   

3.
我国汽车召回现状和模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汽车召回数据分析 2004年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同年10月1日起该规定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4.
《标准生活》简称标:今年上半年汽车召回频发,消赘者应如何看待“召回热潮”?答:今年的汽车召回的频次较高,召回次数创新高已经没有任何悬念。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因汽车缺陷产品进入市场而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选择。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三年过去,汽车召回制度的发展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怎样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标准法规?本期继续对汽车召回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世界标准信息》2005,(12):42-43
自去年试行汽车召回制度之后,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三包规定”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首次公开披露了《缺陷产品管理条例》(草稿)。该条例将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全面建立的第一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该条例的实施将使我国消费者在更大程度上受到保护,同时可避免和改善因召回制度缺位造成的国外厂商漠视中国消费者利益的现状。  相似文献   

7.
9月1日起,我国已正式开始对货车实施召回管理,被纳入货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的是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0类车辆(挂车和半挂车)。这次召回管理是继2004年10月1日中国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对M1类(9座以下载客汽车)、M2、M3类客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后的又一次重大举措。据中国汽车:1:业协会统计,2008年中国共销售货车164万辆、半挂牵引车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和9%。  相似文献   

8.
《世界标准信息》2009,(3):82-82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宋殊在《现代商业》(2008,9)撰文介绍,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只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种是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另一种是FSIS或FDA要求企业召回食品。食品召回制度是以相关法律为基础,  相似文献   

9.
<正> 《标准生活》(简称标)问:7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是继汽车和玩具之后,我国召回制度涉及的又一领域,这意味着什么?如何看待这一新的举措? 答: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对预防汽车和玩具产品因缺陷造成的损害或伤害,减少汽车和玩具产品安全事故,消除产品安全隐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表明: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既是减少产品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安全的  相似文献   

10.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3月15日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以下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全文:  相似文献   

11.
2004年3月15日,酝酿已久的汽车召回制度终于浮出水面,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召回规章),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间国内各汽车生产企业相继制定了应对召回制度的处理预案及内部管理规程,但内容多局限于企业内部的机构设置、权限和工作程序等方面。对于实施召回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经营风险未有足够认识,自然也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机制。  相似文献   

12.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2004年3月15日发布,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汽车召回规定在我国实施已经4年。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汽车召回制度公布4年来,我国汽车累计召回数量已超过184万辆,百万消费者受惠于召回制度。“召回”究竟给消费者带来了多大实惠?当汽车越来越多地开进普通市民家庭,这个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制度,也变得越来越引人关注。  相似文献   

13.
鉴于产品责任案件的日益增加,笔者建议: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律体系,即《产品安全法》、《产品促进法》和《产品责任法》,从产品的生产、流通、投入及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调整,将产品责任事前有效防范和事后合理处理有机统一.将生产者自我约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分别加以明确并提高可操作性。同时还应制定缺陷产品召回及产品责任保险(包括缺陷产品召回责任保险)等配套法律。  相似文献   

14.
最近,ISO项目委员会ISO/PC 240《产品召回》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了其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打算制定一项国际标准,以便为建立、实施和管理有效的、灵活的、反应迅速的消费品召回制度(包括纠正措施)提供良好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15.
《世界标准信息》2009,(5):12-19
在我国,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长期以来一直是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但这两部法规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在解决日益增多的产品质量投诉时,其框架大、线条粗、可操作性差的弱点就暴露出来了。尤其是当产品有足以造成对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危险,这两部法规均未做出相应规定。如近期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的“婴幼儿奶粉事件”、“有毒饮水机事件”等,都从某个侧面暴露出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着严重的漏洞,使消费者因缺陷产品所受的损害无法得到保护。与此同时,"中国制造"在国外频频遭遇召回,产品安全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软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设置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保障,是完善我国产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环节。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签署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开始了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的产品召回制度的探索和实践。200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了企业召回义务;同年,质检总局又颁布实施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些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是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与推进。2008年12月“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使汽车风险评估、产品召回有效性、产品召回追溯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工作已进入快车道。现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该条例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列入2009年国务院立法程序。至此,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法规呼之欲出。  相似文献   

16.
《世界标准信息》2009,(5):42-44
汽车召回制度(RECALL),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本刊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进行一番细读,破解“汽车召回”中的疑问。  相似文献   

17.
王赟松  冯蕾  孙宁 《中国标准化》2008,(12):31-32,53
一、引言 继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以汽车为试点的产品召回制度正逐步向所有消费品扩展。截至2008年6月初,我国已有51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实施135次主动召回,涉及车型100多种,召回车辆158.1万辆。  相似文献   

18.
张伯顺 《质量探索》2012,(11):26-26
我国首部"汽车召回"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公布,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在中国汽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我国汽车消费者的一个福音。汽车召回制度从原来的《规定》变身《条例》,正式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相比较原来的《规定》,新公布的《《条例》有些什么亮点呢?《条例》精练而清晰《规定》洋洋洒洒8章46条,而《条例》仅29条。《条例》表述不仅精练而且周全,如对汽车产品"缺陷"的范围,除了设计和制造  相似文献   

19.
近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公布了。仔细读过《草案》,发现它有不少问题。这里谈几条,也算是对其征求意见的回应。 一、关于“汽车”定义。《草案》特意指出召回“不包括农用车”,笔者认为是一个严重的无视市场实际的错误,这会引起混乱。第一,一批汽车被发现有缺陷,面临召回,于是,企业赶紧将这一批汽车改称为农用车,一下子就避开了召回。第二,其实我们的汽车工业制造水平可以做到让农  相似文献   

20.
就在国家质检总局刚刚向社会征求完《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和《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没几天,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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