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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湖北省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提供科学决策与依据。方法 收集国家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中2011—2020年湖北省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相关数据,对发病时间、地区、原因食品、致病因子、引发原因等流行特征进行分析。结果 2011—2020年湖北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共报告506起,累计发病数4 503例,死亡46例,其中报告发生在家庭的264起,占总事件数的52.17%;病例997例,占总病例数22.14%;死亡44例,病死率为4.41%。7月是事件暴发的高发月份,报告事件数98起,占总事件数的37.12%(98/264)。在家庭发生事件的主要致病因子是毒蘑菇(178起,67.42%),其次是不明原因(37起,14.02%),化学污染物(22起,8.33%),三者占总报告事件数的89.77%,占总死亡例数的88.64%(39/44)。结论 2011—2020年湖北省在家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主要致病因子为毒蘑菇,主要引发原因是误食误用,对大众的预防食源性疾病(特别是预防毒蘑菇)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2.
目的:探讨保山市2018—2022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全市食源性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18—2022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描述性分析及统计学分析。结果:2018—2022年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259起,发病1 362人,死亡8人,罹患率13.98%。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以6—8月为发病高峰,共报告167起(64.48%)。毒蘑菇中毒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7.88%和75.00%。家庭、餐馆、学校和农村宴席是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主要场所,家庭报告190起(73.36%),死亡8人(100%);农村宴席平均每起事件发病人数高于其他场所。食用毒蘑菇(99起)和有毒动植物(44起)是致病的主要原因。微生物因素引起的发病人数(453例)居首。结论:2018—2022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主要发生在夏季,家庭为主要暴发场所,毒蘑菇中毒是致死率最高的致病因素。应加强卫生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野生菌及微生物食物中毒健康教育,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可有效降低发病数和死亡数,降低食源性疾病的负担。  相似文献   

3.
目的 分析2010—2020年全国农村宴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特征,为农村宴席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2010—2020年国家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中报告的农村宴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0—2020年共报告农村宴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 421起,发病31 078例,死亡64例,分别占总数的3.94%(1 421/36 037)、11.33%(31 078/274 304)和4.35%(64/1 472),病死率为0.21%,平均每起事件发病22例,总体呈上升趋势;报告事件数前5位的省份为云南、江苏、湖南、四川、安徽,共报告728起,占51.23%(728/1 421);时间分布主要集中在第二、第三季度;致病因子方面,引起事件数、发病人数最多的是副溶血性弧菌和沙门菌等致病微生物,引起死亡人数最多的是甲醇,其次是含乌头碱类植物、毒蕈毒素(毒蘑菇)和有毒野生蜂蜜。肉类食品(畜肉、禽肉)和甲壳类、软体类、鱼等水产品为主要原因食品。结论 针对我国农村宴席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地区、高发季节、主要致病因子和原因食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测和管理,有效防控...  相似文献   

4.
2006-2008年广州市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分析2006-2008年广州市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特征,提出针对性的防控策略和措施。方法确定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标准,利用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与报告系统收集2006-2008年暴发资料,建立excel食源性疾病暴发数据库,按季节、月份、致病因素、致病食品、就餐场所、引发因素等进行分析。结果2006-2008年食源性疾病暴发共189起,发病2678例,死亡6例,平均每起发病14.17例,罹患率13.47%,病死率0.22%。查明致病因素共166起,占总数的87.83%;微生物性暴发起数和发病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58.20%和70.95%;有毒动植物性暴发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数的66.67%。微生物性(17.27例)平均每起患者数最多;化学性罹患率(91.83%)最高;有毒动植物性病死率(1.86%)最高。结论应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与报告系统的效率和质量,开展针对性防控,降低食源性疾病负担。  相似文献   

5.
目的 分析江西省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和有效控制家庭食源性疾病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收集江西省2012—2020年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中报告的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资料,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结果 2012—2020年江西省共报告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715起,累计发病2 608人,死亡35人,病死率为1.3%(35/2 608)。9年间暴发事件数整体呈上升趋势,事件集中发生在5~10月份。从致病因素和原因食品分析,野生蘑菇引起的事件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45.0%(322/715)、39.5%(1 029/2 608)和94.2%(33/35),其次是微生物致病因素。从区域分析,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报告的事件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3.1%(527/715)、75.4%(1 966/2 608)和100.0%(35/35)。结论 江西省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节,应重点针对广大农村家庭开展食用野生蘑菇的危害性宣传,普及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知识,减少家庭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降低死亡率。  相似文献   

6.
目的 了解2010~2018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发病规律和特点。方法 对保山市2010~2018年报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资料, 从时间、场所、致病因素进行分析。结果 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416起(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20起), 除1起食源性寄生虫感染外, 其余均为食物中毒, 发病2677人, 死亡20人。6~8月为发病高峰, 报告起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6.3%、41.3%、75.0%。毒蘑菇中毒报告起数及死亡人数最高, 分别占总数的49.5%、50.0%; 微生物性发病人数最高, 占总数的31.4%; 导致死亡病例主要为毒蘑菇、乌头碱, 占总数的75%。家庭报告起数、发病人数及死亡人数最多, 分别占总数的72.1%、51.7%、90.0%。农村宴席及学校平均每起事件的发病人数高于其它场所。 结论 加强对农村宴席及学校的监管, 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野生菌、附子(川乌、草乌)及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健康教育, 可有效降低发病数及死亡数。  相似文献   

7.
目的 分析南平市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和规律,为制定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预防控制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1998—2017年南平市所辖10个县(市、区)上报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对事件归因变量进行统计,回顾性的描述性分析。结果 20年间,南平市共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184起,发病人数2 871人,死亡人数40人,年均发病率5.12人/10万,病死率为1.39%。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发期为第三季度,8月份事件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报告事件起数和发病人数最多的为致病微生物事件,分别为80起(43.48%,80/184)和1 862人(64.86%,1 862/2 871);其次为有毒植物性事件,分别为66起(35.87%,66/184)和310人(10.80%,310/2 871)。引发事件的致病因子中,误食毒蕈共55起(29.89%,55/184),副溶血性弧菌污染共23起(12.50%,23/184);毒蕈为主要致死因子,死亡人数为35人(87.50%,35/40)。事件发生场所以家庭为主(39.13%,72/184),其中有毒植物性事件占66.67%(48/72);其次为宾馆饭店(22.28%,41/184),其中致病微生物事件占80.49%(33/41)。结论 南平市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控制策略应针对高发时段、多发地区、易发场所和高危致病因子实施重点监管,建立有效的预警、监测及政府监管机制,进一步遏制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目的 分析泰安市2015—2021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特征,为提出相应预防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收集2015—2021年泰安市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上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并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2015—2021年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75起,发病1 943人,住院279人,无死亡,发病人数在30人以下的事件365起(97.33%)。第二、三季度是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高发季节,事件数共298起,占79.47%。发生在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件数和发病人数最多,分别占53.33%(200/375)和69.58%(1 352/1 943),其次为家庭,事件数和发病人数分别占41.07%(154/375)和21.62%(420/1 943)。致病因子不明的事件数最多,占89.87%(337/375)。已查明致病因子的事件中,微生物性和化学性一样多,均占39.47%(15/38);化学性事件中,8起因家庭自种韭菜中的农药残留引起,6起为餐饮服务场所的亚硝酸盐中毒。结论 应强化对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管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基础知识的培训,同时,加强家庭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对家庭自种韭菜中农药使用进行技术指导。提升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能力,提高病因的查明率。  相似文献   

9.
目的分析导致278起原因不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致病物质、污染原因、污染食品不明的原因,提出建议,为提高查明率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10—2016年山西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系统中报告的原因不明事件,采用Excel 2013软件进行数据导出、整理与分析。结果 2010—2016年山西省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436起,其中原因不明278起,占63.76%;发病人数均小于100人,均属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第三季度报告数最多,占40.65%(113/278);消化系统症状体征居多,有腹痛的占74.76%(1 303/1 743);发生场所排在第一位的为餐饮服务单位,占49.64%(138/278);仅有30.51%(83/272)的事件采集到样品,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的事件中,食品、环境、患者、从业人员样品均采集到的事件仅占2.90%(4/138);137起多次共同进餐的事件,仅18.25%(25/137)调查了患者多餐次进餐情况,16.79%(23/137)调查了共同进餐未发病人员情况,1起事件进行了分析性研究;138起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事件中,仅54.35%(75/138)开展了食品卫生学调查,且内容不全面。结论导致致病因子不明、可疑食品不明、污染原因和污染环节不明的因素包括事故调查机制不顺,诊断标准过时,不具备检验资质或检验设备和能力不足,样品采集数量、范围、质量不够,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不足以及行政干预和社会因素的影响等。  相似文献   

10.
目的 了解2010—2020年中国大陆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发生规律及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和控制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整理2010—2020年报告的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资料,建立数据库,并按发生时间、发生场所、致病原因、致病因子污染环节(引发因素)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5 244起,发病37 610人,死亡271人。第二季度为发病高峰,事件数、发病人数分别占全年总数的35.37%(1 855/5 244)和31.18%(11 727/37 610)。植物性4 794起,发病34 482人,死亡222人;动物性450起,发病3 128人,死亡49人。致病原因前3位依次为植物凝集素及皂素(37.49%,1 966/5 244)、乌头碱(8.28%,434/5 244)、桐子酸(6.24%,327/5 244);发生场所主要为家庭、单位食堂;引发因素主要是误食误用、未充分煮熟煮透。结论 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四季均有发生,第二季度为高峰,菜豆、乌头的加工不当是主要中毒原因。应针对以上流行特征,重点对家庭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从而减少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目的 通过对2015—2019年贵阳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掌握本地区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特点和规律。方法 按发病的时间、年龄、职业、发生场所、食品包装方式及地区分布等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5—2019年,贵阳市监测医院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4 335例。6—10月为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占59.22%(2 567/4 335);婴幼儿和农民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危人群,年龄段主要集中在0~3岁和18~59岁,占71.79%(3 112/4 335);发生场所以家庭为主,占67.14%(2 785/4 148),其次为餐饮服务机构。食品加工及包装方式以家庭自制居多,占48.29%(2 006/4 154);食品种类以混合食品占首位,占34.11%(1 417/4 154),其次为菌类及其制品25.16%(1 045/4 154)。贵阳市辖区内报告病例数排前3位是南明区、花溪区、云岩区,共占比50.77%(2 201/4 335)。结论 贵阳市食源性疾病高温季节高发,家庭和餐饮服务机构为高危场所,应进一步针对性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健康宣传教育,可有效地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相似文献   

12.
目的 了解2002~2017年中国食源性农药中毒事件的特点,为相关部门制定预防食源性农药中毒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收集并整理国内文献数据以及国家监测数据,剔除重复事件,对中毒因素、不同原因食品和发生环节进行描述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多维度归因分析。结果 农药中毒因素以有机磷类农药中毒为主(361起,占64.23%),其次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除草剂;原因食品主要为蔬菜类、粮食类、水果类,分别占33.45%(188/562)、14.41%(81/562)、8.36%(47/562);引发环节以农药残留过高为主(200起,占35.59%)。结论 蔬菜类食品有机磷残留是食源性农药中毒的主要因素。应加强农药(尤其是杀虫剂)的管理,向大众普及农药使用安全教育,将发病风险降至最低。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苏州市学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发生提供科学决策。方法 对2001~2018年苏州市学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和调查报告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分析不同年份食源性疾病暴发情况、致病因子、月份、学校类别、事件起数、发病人数等。结果 2001~2018年苏州市学校中食源性疾病暴发26起,占4.69%(26/554),发病985例,占8.87%(985/11104)。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是导致学校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主要致病因子,9月份是事件的高发月份,且小学暴发事件最多。粮食类及肉类是暴发的主要食物,加工人员污染和加工销售污染是暴发的主要原因。结论 缩短食品加工到就餐的时间,防止加工环节和加工人员污染能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相似文献   

14.
目的基于我国历年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的食品类别、风险类型及风险因子数据统计和特征分析,开展重大活动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理论分级方法研究,为构建科学高效的预防控制体系提供理论指导。方法 整理我国2002—2017年发生的食源性疾病数据,统计分析风险因子的发生可能性及风险结局的严重性,参考澳新风险评估方法评估重大活动中食品安全风险级别。结果 食源性疾病涉及高风险食品类别和发生占比主要是蔬菜及其制品(29%)、肉及肉制品(26%)、水产及其制品(17%)、粮食及其制品(10%)、菌类及其制品(8%)。微生物性中毒事件是引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主要因素,化学性中毒事件发生起数和致死人数逐年呈明显下降趋势,误食有毒动植物和毒蘑菇是致死最主要因素。对34种风险因子的风险评估基本集中在极严重风险(E级)、高危险度(H级)和中危险度(M级)风险等级,占比分别为56%、21%、23%。细菌性事件风险大部分处于极严重风险水平(E级),病毒和真菌毒素处于高危险度风险水平(H级),寄生虫性处于中危险度风险(M级)。 除瘦肉精、组胺中毒外,发芽马铃薯、亚硝酸盐中毒、有毒动植物和毒蘑菇属于极严重风险水平(E级)。 除瘦肉精、组胺和发芽马铃薯中毒外,亚硝酸盐中毒、有毒动植物和毒蘑菇属于极严重风险水平(E级)。结论 重大活动中食源性疾病风险整体较高,建议相关部门结合风险食品和因子评估分级结果,在食品采购贮存、加热灭菌、交叉污染、人员健康等关键环节开展监测和防控,并立项制定食源性疾病风险分级及防控的相关标准,为监管或保障部门提供执行依据。  相似文献   

15.
目的 分析2015—2019年云南省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行病学特点,为制定家庭食源性疾病防控措施提供参考。方法 对2015—2019年云南省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中报告的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5—2019年云南省共报告家庭食源性疾病3 159起,发病12 402人,死亡229人,病死率为1.85%(229/12 402)。2015—2019年云南省家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病数呈上升趋势,发生在6—8月事件数、发病数和死亡数最多。从致病因素和原因食品分析,野生菌引起的事件数、发病数和死亡数最多,其次是乌头类植物。结论 加强野生菌和乌头类植物中毒的防控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野生菌和乌头类植物中毒的意识和能力,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云南省家庭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6.
目的分析2004—2014年北京市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为提出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4—2014年的食物中毒数据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2004—2014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件468起,报告发病总人数为7 199人,死亡1人。食物中毒事件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2014年趋于平稳,高峰主要集中在8、9月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单位主要是餐饮单位(143起,1 739人)和企事业单位食堂(118起,2 145人),事件数和发病人数均排在前两位。主要致病因素为细菌、有毒植物和化学物。细菌性因素主要以副溶血性弧菌(18.36%,38/207)、金黄色葡萄球菌(13.53%,28/207)、变形杆菌(12.56%,26/207)等为主,有毒植物因素主要是菜豆(89.14%,156/175),化学性因素主要以亚硝酸盐(76.09%,35/46)为主。结论应开展预防有毒植物和细菌性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加大对餐饮单位和集体单位食堂的监管。  相似文献   

17.
目的 调查辽宁省食源性疾病流行特征及病原体分布,为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提供参考。方法 采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收集辽宁省2014—2019年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患者粪便标本开展特定病原体检验,并进行分析。结果 2014—2019年辽宁省共报告171 219例食源性疾病病例,其中25~44岁年龄组报告病例数最多(33.38%,57 151/171 219);报告病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季度(65.35%,111 896/171 219);副溶血性弧菌是主要致病菌,检出率为4.37%(867/19 845);可疑暴露食品主要包括水产动物及其制品(19.86%,33 002/166 211)、水果类及其制品(14.58%,24 239/166 211)和肉与肉制品(12.59%,20 929/166 211),加工或包装方式以散装(41.79%,70 941/169 743)为主,家庭是主要进食场所(70.65%,119 517/169 157);临床症状以消化系统症状(98.55%,168 735/171 219)为主,腹泻最多见。结论 辽宁省应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避免缺报漏报,加大对重点高危人群的监测力度,针对海产品食用安全,尤其是在夏季、家庭中制作散装海产品时要注重选购、加工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避免食源性疾病发生。  相似文献   

18.
目的分析2013年山东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13年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上报的30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整理分析。结果 2013年共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0起,发病人数654人,死亡2人。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主要发病季节是第三季度,全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主要发生在4~10月份,其中以8月份最高;16~60岁人群是暴发事件发生的主要人群;饮食服务单位是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主要场所,其次是集体食堂;加工不当与交叉污染是引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微生物是引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生的主要致病因素,不同致病因素之间导致的罹患率不同(P0.05);引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主要原因食品是混合食品。结论加强对高发季节、高发因素、高发污染环节的监控;加强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加大防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宣传力度等,是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9.
目的分析2011—2019年云南省食物中毒流行特征。方法应用流行病学和统计学方法,对2011—2019年云南省食物中毒情况进行分析。结果2011—2019年云南省共报告食物中毒事件5025起,中毒36247人,死亡445人,病死率1.23%,不同年份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02);第三季度食物中毒多发,占全年总数的51.86%;农村食物中毒远高于城市,占总数的87.94%;家庭是食物中毒高发场所,中毒事件、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6.2%、86.52%,不同场所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60岁以上及1~6岁年龄组病死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分别为3.47%、2.34%,不同年龄组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野生菌是主要致病因素,中毒事件、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59.16%、56.18%,酒类和毒鼠强中毒病死率最高,分别为15.74%、12.93%,不同致病因素引起食物中毒的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不同地区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结论云南省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家庭是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场所,野生菌是主要致病因素,酒类和鼠药中毒病死率较高,应加强农村及家庭食物中毒的防控,重点关注野生菌、酒类和鼠药引起的食物中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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