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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开发与管理》2021,(1)
历经三次审议,长江保护法来了!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施行将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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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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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健康和安全有着重要意义。由于气候变化以及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保护母亲河,亟需《长江保护法》来规范流域开发和保护活动,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法治保障。结合长江实际,分析长江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制度困境,对《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基础、立法思路以及制度选择进行了论证,提出了长江保护立法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中国水安全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为基本遵循,解决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高长江大保护法律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健全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体系,为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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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是国家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对于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详细阐述如何理解《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提出下一步在完善流域水法规体系、健全长江保护法各项配套规定、落实好长江保护法赋予的职责等方面的工作思路,为下一步更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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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创设性提出多领域、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为最终司法保障,贯彻落实“最严”生态法治观。因此,行刑衔接是长江最严保护中不可避免的一大难题。实体法层面,《长江保护法》与《刑法》设置罪名之间存在部分脱节、案件性质判断标准模糊空白。程序法层面,公安机关职能交叉混用、检察机关监督力度不足。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配套立法、强化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设立跨行政区域检察制度等解决对策,从而保障《长江保护法》顺利实施,实现对长江流域的最严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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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长江》2021,52(10)
《长江保护法》是将党中央战略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转化为保护长江的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的重要举措,对于开启长江保护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具有深远意义。在全面分析《长江保护法》中水资源保护管理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研判了《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对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义,精准查找了《长江保护法》视域下流域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从完善水资源保护规划体系、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立评估制度以及健全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建议。研究结果表明:《长江保护法》强化了水资源保护制度的落实,健全了水资源保护法治的体系。研究成果可为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推进美丽长江和法治长江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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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已于2020年12月26日颁布,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长江保护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针对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和绿色发展法律保障不足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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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的流域管理体制特色鲜明,并非《长江保护法》在黄河流域的简单复制。它既尊重《长江保护法》首创的国家与地方层面并重的多重流域统筹协调制度,形成了我国大江大河流域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又充分吸收了《长江保护法》的实施经验,并针对黄河流域的特色加以创新,形成了中央层面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流域性重大事项+流域层面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统管”流域重点事项+地方层面拓宽省内省际协调相关事项的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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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1,(8):67
7月20日,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2011-2012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浙江、重庆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全面试点,湖北、湖南、广西、陕西开展部分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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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2011,(8):67-67
7月20日,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2011-2012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浙江、重庆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全面试点,湖北、湖南、广西、陕西开展部分试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