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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做出规定。30项原有优惠政策得以延续,主要涉及区域优惠和外资企业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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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日前发布第57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着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目录》新增了相关鼓励类条目。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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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印发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征收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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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11,(5):2-2
4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目录》规定有色金属行业中8类项目将受到限制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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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再生》2015,(7)
<正>相关链接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予以调整,对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做出明确规定,并于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举办的官方首次《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目录》)政策解读研讨会于7月11日在京召开,来自财政部及相关行业协会领导与全国各地的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企业100余人汇聚一堂,共同就《目录》相关政策展开了深入交流与研讨,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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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14,(1):54-57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在总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调整重点(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24日期间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调整重点的征求意见稿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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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8,(2):2-2
由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等部委共同编制的关于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设备享受优惠税政策的产品目录预计将于今年出台,列入目录的节能环保专用设备将抵免企业所得税,投资节能设备的企业将享受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等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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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12,(1):2-2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值得一提的是,新《目录》将废旧电器电子等回收处理设备制造、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设备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业内人士认为,这为我国建立并完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链体系给与了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