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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20日,《云南省供电营业区划分实施方案》经云南省经贸委审查后,报电力部供电营业区别分办公室批准,由云南省经贸委与云南省电力局联合颁布实施。诊实施方案是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电力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授权制订的《供电营业区别分及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
元月22日云南省电力公司会同省经贸委、省计委、省水利水电厅审查通过了云南省电力公司及红河州、文山州16户地方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区申报材料。经国家电力部批准,云南省电力公司依法获准在云南全省供电营业许可,同时云南省电力局批准了红河州、文山州16户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区申请。这样,继首批获得供电营业许可的昆明市、玉溪地区8户供电企业后,我省目前已有1户电网经营企业、24户供电企业依法获得供电营业许可。全省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划分供电营业区,实施供电营业许可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规范电力市场,保障电力工业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放49年以来我国第一次 相似文献
3.
在《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这两个法律、法规的授权下,电力部(在现阶段是国家电力管理部门)于今年5月19日以五号令公布了《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供电营业区的供电企业必须具备“六项条件”;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者应向主管机关提供“十二项资料”。当前省电力管理部门及各有关供电企业、电网经营单位都在学习贯彻“办法”,作了大量的收集资料,调查分析工作,准备具体操作执行。在这些调研准备过程中,有几个问题应当深入研究,妥善处理,否则认识不统一,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供电企业难以适从,具体工作上就很难操作,甚至可能出现不符合电力法规要求的思路和做法。 相似文献
4.
依法公正合理全国供电营业区划分基本结束历时一年多的全国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于3月上旬基本结束。八十年代以后,一些电网的自由延伸发展到无序竞争的状态,网网交叉,网中套网,出现了严重的重复建设现象。在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中,确定了对供电营业区实行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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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的立法背景 几年来,随着《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电力立法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电力法律的框架体系。在实现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电力工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在电力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的情况下,特别是还需要制定和颁布一个较为系统和完备的专门查处窃电行为的行政法规的时候,国家电力公司以政法综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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