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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国电力体制改革已先走一步,其售电侧放开的实践经验及EDF的经营策略对我国售电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法国通过分阶段放开用户选择权、严格审核独立售电主体准入资质、明确界定售电公司业务等措施,有序放开售电侧。EDF为了争取客户资源,采用了为不同用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利用大数据挖掘用户价值、积极拓展电力上下游业务等方式。对我国售电侧放开过程有如下启示:售电公司要通过差异化营销策略争取客户资源,要通过妥善解决交叉补贴问题保障电力普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分析了泛在电力物联网对售电侧电力市场的影响,对售电侧电力市场成员进行了分类和价值目标分析,阐明了市场成员在售电侧电力市场中的主要目的和利益需求。通过对我国售电侧市场发展的分析,对泛在电力物联网环境下建立售电侧电力市场商业模式进行了探索:第一阶段是售电公司逐渐形成竞争性的商业模式;第二阶段是形成需求侧介入售电市场的商业模式,认为该模式可为泛在电力物联网在售电侧的发展提供参考方向。  相似文献   

3.
随着电改进程的加快,售电公司在多方面的短板逐渐暴露。以国内电力市场改革情况为背景,在总结现有电力市场运营经验基础上,深入研究售电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应对策略;探讨发售一体化售电公司、输配售一体化售电公司、独立售电公司3种售电公司运营模式,有针对性地为不同客户群体制定差异化服务;提出发电集团售电业务开展的相关建议。所述运营模式有助于提高售电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为新电改下售电公司运营模式的选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介绍英国规模较大的配电及售电运行商、电力监管机构相关情况,选择西部配网公司、EDF公司等几家配(售)电公司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国际对标,对国际电力营销与服务市场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分析近年来营销集约化管理取得的成效,深入开展对比和找差工作,探索、研究构建国际一流营销服务新体系。  相似文献   

5.
售电侧改革的核心是要推进"售电业务放开,售电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和竞争机制,实现售电业务市场化运作。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为电力设计企业参与售电侧改革,拓展新兴业务、进入售电市场,提供了极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本文是在分析售电侧改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课题组在广州、深圳售电公司调研情况,提出电力设计企业在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政策下的售电业务运营模式、业务形态和业务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6.
开放售电侧是我国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的重点,随之各种类型的售电公司在全国各地迅速成立,售电公司将替代供电公司承担从市场上买电、向用户卖电的职责。因此,售电公司购售电决策和风险管理是一个亟需研究的新课题。本文首先从类型、运营模式、核心业务以及利润来源4个方面分析售电公司区别于以往大用户购电和供电公司的特点,随后着重针对国内外现有相关售电公司的购电策略和风险管理研究成果进行了分类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发展背景及可能提供的增值服务,为售电公司在购售电决策和风险管理方面指出了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7.
售电侧改革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将导致我国电力市场终端销售模式发生重大改变。在此背景下,针对售电服务竞争力提升问题,首先探讨了新电改背景下我国未来电力市场的整体格局和售电公司的经营模式;其次分析了影响售电服务竞争力的因素及其作用路径,并构建了结构方程模型;最后通过模型拟合,实证研究了影响我国售电服务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及其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在开放售电环境下,电网售电公司开展个性化综合化增值服务是提升其售电服务竞争力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何国中  史军 《电气技术》2017,(12):15-18
售电侧放开是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通过研究国外售电市场的发展趋势,汲取国外售电公司改革经验。结合中国电力市场现状,本文提出了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开展的售电运营模式。通过对电改试点的研究,为未来中国电力市场改革和售电公司运营模式提供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售电市场放开是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鼓励更多竞争主体参与售电市场是电改传递的信号,也为售电公司的经营带来了挑战,新进入市场的售电公司如何适应市场形势并选择合适的商业模式是其需首要考虑的问题。文章对国外售电公司的发展历程和经营模式进行分析,以期为中国售电侧竞争主体的发展提供借鉴。总结国外售电公司的经营模式,从购售电业务、风险管理、增值服务、跨区经营等方面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归纳国外典型售电公司在售电市场各个发展阶段中的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借鉴国外经验,分析目前国内售电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总结国外经验对国内售电公司的发展启示。  相似文献   

10.
张翔  洪笑峰  黄国日  韩士琦 《中国电力》2019,52(11):159-166
中国电力零售市场的监管仍然处于不健全不完备阶段。随着售电环节的快速放开以及增量配电业务向社会资本的有序放开,新兴的配售电公司既经营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业务,又与独立售电公司开展零售竞争,形成了纵向一体化的垄断市场地位,亟须对配售电公司及其关联售电业务进行不对称监管,以利于独立售电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分析了配售电公司区别于传统供电企业的业务特点与业务板块变化,结合具体业务分析探讨了配售电公司纵向垄断可能出现的资源补贴、价格歧视、非价格歧视等6类不公平竞争行为。随后,基于不对称监管理论依据,从财务、资费、供电服务、基础设施、业务隔离等5个方面设计了配售电公司及其关联售电业务的不对称监管框架及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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