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2.
3.
自《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各地相继开展了相关研究,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对于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权益,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客观上也存在思想不统一、研究不充分、改革不平衡等问题。建议加快法律修订,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和资源税的性质和功能,处理好企业投资收益、国家投资收益和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收益三者的关系;坚持探矿权出让收益的所有者权益属性,鼓励探索多种收益实现形式;研究起草核定指南,规范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提高使用效益。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政府矿产资源收益包括三方面,一是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税费,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与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与采矿权价款;二是各地方政府征收的特定矿产资源税费;三是矿业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成交价中的溢价收益。针对当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例如矿产资源税费重复征收、征收依据不合理、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征收标准不能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理开发利用等等,提出进行矿业税费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建议,包括加强国内外调研、做好税费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加强理论研究、理清矿产资源税费性质,完善立法,搞好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等等。 相似文献
5.
我国矿产资源权益金改革主要包括整合税费制度、改革征收方式、调整收益分配比例和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四个方面。通过改革,有助于明确矿产资源税费职责定位、促进矿业权流转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证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议按照"新矿业权新办法,老矿业权老办法"原则,继续做好矿业权价款征收工作;对以往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对于新增勘查成果,实行差别化征收方式;矿业权占用费根据矿业权类型分类设计。 相似文献
6.
我国矿产资源权益金改革主要包括整合税费制度、改革征收方式、调整收益分配比例和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四个方面。通过改革,有助于明确矿产资源税费职责定位、促进矿业权流转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证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议按照“新矿业权新办法,老矿业权老办法”原则,继续做好矿业权价款征收工作;对以往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对于新增勘查成果,实行差别化征收方式;考虑到油气区块面积较大,对于矿业权占用费的调整设置2-3年过渡期。 相似文献
7.
8.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经济表现形式,主要受资源稀缺程度、国家出资、市场形势、开采技术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由市场和资源禀赋共同决定,竞争形成。这种收益形式充分考虑了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级差收入,完善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有多个竞争者参与的情况下配置资源的调控手段,保障了矿产资源所有者实现财产权益的方式。本文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概念内涵、特性以及运行规律,统筹考虑,构建矿业权出让收益测度方法,并提出了相关具体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10.
在矿产资源税费研究中,国内学术界关于国外“Royalty”的翻译,性质等认识并不统一。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理论研究和实践判断,从而形成一些根本和方向的认识分歧。通过对权益金的定义、征收依据和性质的探讨,本文认为,由于世界各国矿产资源大多归国家所有,并由政府行使所有权。因此,权益金体现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财产收益,而并非是一种税收。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主要在开采阶段通过权益金体现,而矿业权出让收益是一种有益补充,但不能代替权益金。 相似文献
11.
资源开发的经济补偿机制研究——矿产资源的税费改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论述了我国资源开发的经济补偿机制的内涵、理论依据,介绍了现有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并从计税依据、收取标准等方面,对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建立新的资源税费体系,构建合理的资源开发经济补偿机制的具体思路和建议:理清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财产权益关系;矿产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合并为权利金;取消"双轨制",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提高矿业权使用费征收标准;建立矿产资源开采专项环保基金。 相似文献
12.
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与矿业权评估制度改革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核心是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建议抓住当前矿产品价格在高位运行、矿业利润丰厚的大好时机,从矿产资源权益分配合理化着眼,彻底改革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整合各种矿产资源税费,以国家强制手段统一征收矿产资源消耗费,再分解补偿到探矿权人、矿区所在地和矿产资源所有者国家;创新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并同步改革矿业权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13.
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核心是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建议抓住当前矿产品价格在高位运行、矿业利润丰厚的大好时机,从矿产资源权益分配合理化着眼,彻底改革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整合各种矿产资源税费,以国家强制手段统一征收矿产资源消耗费,再分解补偿到探矿权人、矿区所在地和矿产资源所有者国家;创新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并同步改革矿业权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探讨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文章通过对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发展过程及理论依据的阐述,指出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定性不够明确;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在立税依据上相重复;资源税没有立税的理论依据;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及分配比例不合理。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建议,即从法律上明确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性质;对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调整,建立动态税率、费率制度;调整完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配关系和分成比例等。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资源、资产、资本三资综合管理为代表的矿产资源市场化管理改革提上日程。本文从三资视角下的矿业权概念及其内涵、矿业权与三资的关系入手,剖析当前矿业权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矿业权管理改革思路。认为在三资综合管理框架体系下,矿业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三资配置和转换的前提,更是三资配置和转换的纽带和关键,需要科学合理地管理矿业权,对此,提出要建设综合、高效、高水平的服务型政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构建合理科学的资源税费体系等建议。 相似文献
16.
17.
矿业权物权属性与矿业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理论上,矿业权具有特权属性,是在矿产资源之上设定的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范畴。通过立法确认矿业权物权属性,完善和建立矿权法定、一矿一权和公示公信制度,以维护矿产资源所有人和矿业权人的利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加入WTO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框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改进建议:我国加入WTO后,对开发矿产资源的企业除了征收国家和地方通用税种外,不设矿业专门税种;企业所得税应允许矿产资源勘探投资折耗计入成本在税前回收.对矿业专门费有: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优质资源采矿权转让费.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两种资源税征收方式的分析、比较,本文阐述了两种计税方式存在的问题以及给矿山企业带来的影响。提出了从价计税,兼顾级差调节的征收资源税的建议。并以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对该资源税征收调整方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