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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就如何搞好消防工作,记者采访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天胜。这位主管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颇有见地地谈了自己的看法。“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王副市长准确地向我们复述了消防法的条文。紧接着他又详细地阐释道,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对于更快地发展我国的消防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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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消防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针的具体体现。国家《消防法》首次将消防工作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用法律的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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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199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履行消防职责、实施消防工作的法律依据.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抓住《消防法》施行前的大好时机,以消防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基层部队目标化管理为主线.以防火灭火为中心,以’99世博会消防保卫工作为龙头,强化消防宣传、监督力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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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的主要特点有五个方面: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更加明确和具体。 《消防法》首次明确地规定了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一规定不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法规、文件中没有提及,而且在其他专业法中也无类似规定。 《消防法》有13条涉及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义务和权利。主要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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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张掖地、市消防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9月1日,张掖市政府副市长李作福发表了《加快依法治火进程,努力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的电视讲话,要求各行各业都要学习、贯彻《消防法》,遵守《消防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张掖报》出了载有李副市长的讲话,以及张掖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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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 东方消防》1998,(9)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于9月互日正式实施,为此,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宣传贯彻《消防法》的工作,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一、抓住机遇,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当前,消防工作面临很好的发展时机。党中央、国务院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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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已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对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公安消防机构,在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其他消防法规的同时,可以将《安全生产法》运用于消防监督管理。 1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关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都是国家根据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这一相同立法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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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消防事业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消防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牌,标志着我国消防事业进入了依法治火的新时期。五年来,我省的消防工作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消防法》这一主线,坚持依法治火,有力地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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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年头,《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出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计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新春伊始,全省许多市地党委、政府纷纷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各区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使消防工作成为政府和社会行为,推动了我省消防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青岛:2月23日,青岛中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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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立法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消防法》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确立了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各单位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管理的科学的全社会消防工作的管理机制,确定了全社会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它在调整社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中,既显示了其作为实体法的个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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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人大法制委在杭州召开《消防法》实施座谈会。在杭的一些消防重点单位、学校、居委会负责人和新闻媒体的领导、记者共计20余人参加了座谈,共同探讨如何依法做好新形势下我省的消防工作。 会议由省公安厅消防局长朱力平主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部长蒋朝龙通报了今年1至7月份全省的火灾情况。吴玉根副局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消防法》的立法背景和出台情况。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消防法》是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责任化的法律保障,是社会防御和抗御火灾的有力武器。宣传贯彻《消防法》,要着眼于建立科学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抓住火灾预防这个重点,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火、全民治火。 在谈到如何落实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时,代表们指出,《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是消防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我国消防工作长期以来的实践升华为法律的结晶。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很强的全方位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仅靠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是难以胜任的,必须由政府负责才能得以协调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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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颁布实施了,这是我国为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第一部消防法律,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也是强化消防监督,惩治触犯消防违章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建设的一把“尚方宝剑”,是我国推进依法治火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正确实施《消防法》,挎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建国至今,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消防安全工作日益摆上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现在国家又正式出台了《消防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特别是江总书记十分重视消防工作,他最近指出:“最近火灾接连不断,有建筑火灾、还有森林大火,全党同志要敲起警钟,既要及时灭火救灾,更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