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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城乡规划作为调控城市土地开发、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其本质在于利益的分配和协调。规划实施的过程就是寻求政府、建设方、公众等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平衡的过程。文章探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责任、权力、利益的关系,并分析复杂的利益格局对于规划实施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规划师》2016,(7)
城市管理简政放权是城市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文章在分析当前城乡规划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与利益诉求差异,提出应有序推进规划管理的改革,尤其需谨慎、差异化地对待城乡规划的简政放权,上收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较多的规划审批权、行政许可权,适度下沉涉及居民个体利益协调的规划审批权、行政许可权,形成层级清晰、责权分明和政社合治的国家规划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3.
王勇  李广斌 《规划师》2010,26(2):50-55
程序正义立足于工具理性,又超越工具理性,其实现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城乡规划公共利益本质是一个程序问题,程序正义是城乡规划公共利益"突围"的主要方向,公众参与是城乡规划程序正义的本质要求,不断完善规划公众参与的程序是推动我国城乡规划转型的核心。  相似文献   

4.
正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转型,城乡规划工作已不再局限于以土地利用和空间设计为主,而是更加关注规划实施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空间资源分配和各方利益调整平衡的公共政策属性日益明显。城乡规划作为一项政府主导的社会公共事务,面对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及其深度发育,以及适应政府自身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治理型"转型,公众参与已经成为城乡规划工作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土地及空间资源作为城乡规划的基本工作对象,自身特性也  相似文献   

5.
郑文武 《规划师》2009,25(9):16-20
鉴于城乡规划的"立法权力"特性,"不可诉"特性和"人大"法定的权力监督特性,在现有规划监督制度基础上构建以"人大"为核心的综合型城乡规划申诉机制,可以更加有效地对城乡规划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申诉机制构建的核心主体是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内设机构、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申诉调解办公室,辅助主体是城乡规划申诉法庭.城乡规划督察员等,且不同主体在受理申诉的重点和方式上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6.
从"公众参与"制度纳入《城乡规划法》以来,我国的公众参与在行政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下经历了"形而上学"、矛盾凸显、积极探索三个阶段,成为了有力协调城乡规划中多元利益主体关系的有效手段。政府应制定有效制度来增加公众参与的渠道、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规划师应积极深入群众,发挥政府与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城乡规划,普及规划知识,普通民众应提高规划素养,提高参与城乡规划的效率,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控规应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目的,兼顾私人利益。法律保护公民和各类组织的合法财产,但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并非是绝对的,当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与公共利益矛盾时,私有财产的权利应当受到一定的制约或控制。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放在首要地位是最为合理的。要实现公共利益必须尊重和重视个人利益,当然也要控制个人行为的外部负效应。  相似文献   

8.
通过深入分析日本民法解释学中的利益衡量理论,指出我国城乡规划实施制度对于利益衡量忽视造成"失效"的现实根源,并从规划许可、规划执法、规划交易等三个方面探讨利益衡量理论对城乡规划实施制度建设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制度建设策略:构建为国民提供便利服务的规划实施制度;提升规划部门和公务人员积极行政的能力;关注法律规范中的"影响利益条款"。  相似文献   

9.
面对快速城市化和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城乡空间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城乡环境普遍恶化的问题,通过界定城乡规划法规、环境绩效、环境保护行为主体等概念,采用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探索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与环境绩效的关系。针对规划法规程序性内容的环境主体参与机制保障不足,以及规划法规实体性内容的环境绩效空间约束较弱等问题,基于优化环境绩效的视角,从完善城乡规划法规的相关法、修订城乡规划法规的配套法、补充地方层面的规划法规等3个方面,提出完善城乡规划法规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0.
《规划师》20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将"确定规划条件"作为实施城乡规划和管控开发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与程序,进一步明晰了用地规划条件在城乡规划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针对目前一些地区规划设计条件频繁变更的现状,文章通过对厦门市《关于加强公开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管理的通知》(厦规[2011]32号)实施以来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了规划设计条件频繁变更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流程的策略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规划师》2016,(1)
规划许可是政府公共政策导向的行政行为,其分类直接关系到规划行政管理的效率及效果。文章通过分析我国规划许可的特点,从行政管理角度探讨规划许可的设定与利益主体、规划许可的权利与许可对象以及规划许可的效率与许可程序的关系,由此提出将目前规划许可单纯按建设阶段分类管理的办法,逐步向按项目利益主体与项目重要性相结合进行分类的管理办法转变,并改进现有许可程序的观点,以期有效促进规划管理改革,实现"简政"并减少公共支出。  相似文献   

12.
《门窗》2017,(9)
本文基于《物权法》对个人利益的保护,探讨了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提出了城市规划中更好保护公共利益之策略:要就"公共利益"的范围加以严格界定;将经济效益将成为衡量公共利益的重要因素;确保司法体系成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城乡规划的影响日臻显著。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准则之一,介入到城乡规划的空间资源配置之中,对完善城乡规划的合理性和操作性有着重要意义。研究以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规划为例,分析其在规划背景、作用机制和主体内容等方面的市场影响与介入,对市场介入的正负面效应进行探讨,并结合TOD规划对协调市场要求和公共利益的经验进行了介绍,以期为城乡规划更好地应对市场介入提供实践借鉴。  相似文献   

14.
控规面对面     
<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合法性最重要,依据合法总规编制、实施控规,是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之一。这里谈谈对控改总问题的看法。一,控改总的实质。控改总是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有关绿线、紫线、黄线、蓝线等关系到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共空间规划用地,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规定擅自进行压缩减少、功能变性、位置变更等修改或调整,违反了经法定批准的城市总规的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当前控改总问题比较普遍,后果比较严重,必须抓紧治理到位。二,控改总的原因。各地反映控改总的缘  相似文献   

15.
物权视角的城乡规划编制机制探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旨在落实宪法这一精神.确定产权归属,保护物权的物权法,已于2007年实施。城乡规划的实质是通过对土地等空间资源的安排而影响私人物权权益,但当前城乡规划编制机制忽视公民物权权益。为了落实宪法精神与物权法,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保障私人物权权益.需要改进城乡规划编制机制,即在规划编制中增加地块权属状况调查与利益平衡方案的内容;引入专家意见法决策;增加人大审议内容与引入媒体监督。  相似文献   

16.
中国的城乡规划督察在机构建设、督察形式等方面的局限性,使其面临诸多困境,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督察不力。在对英国的规划督察进行评述和借鉴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探讨中国城乡规划督察的改善途径:一是促成规划督察机构的行政独立;二是实现规划申诉作为规划督察的重要途径;三是确定规划督察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和监督城乡规划的"程序公正"。  相似文献   

17.
在社会转型新时期,城乡规划正逐步转向"公共政策",成为维护利益分配中公平公正的政策手段。儿童是城市正义的起点,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是城乡规划领域对普惠型城市空间权益体系构建的一次全面探索。其中,社区是儿童日常生活和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场所,也是分析"社会问题"的透镜;依托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试点,转变成人视角下以物质空间规划为主的社区规划模式,探索公共政策导向下的社区规划在儿童友好空间供给、建设和管理的创新;保障社区儿童空间利益和诉求,引起城乡规划对儿童空间利益的关注,为实现多元利益主体的规划价值认同提供借鉴;同时,也可为逐步阶层化的社区提供一个媒介,缓解社会分裂趋势和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8.
孟庆 《城市规划》2011,35(1):77-81,91
通过分析影响城乡规划适应性的文化基因,在提出"城乡规划成果的部分内容具有‘社会契约’特征"理论假设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社会契约"的相关概念和与城乡规划相关的特征,寻找城乡规划要具备社会契约特征还存在的差距,提出了增加城乡规划社会契约特征的几点建议:1、将体现超阶层的"普遍意志"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2、对规划编制成果应该根据效力进行分级表述;3、规划编制应体现"超契约性规范"的价值要求;4、通过精确性和可度量性反映规划的社会契约特征;5、将"最不利人群"的利益保障纳入规划视野;6、对公共空间品质的管治和维护将成为体现规划"社会契约"特征的重点;7、以规划禁止性内容为重点,制定有"社会契约"特征的空间约束条款。  相似文献   

19.
王勇  李广斌 《规划师》2009,25(2):56-61
维护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的本质要求.通过城市规划中利益主体博弈分析,指出,地方政府利益膨胀而得不到有效遏制是城市规划背离公共利益指向的根本原因,也是城市规划非市场缺陷的根源.认为,城市规划非市场缺陷是政治制度设计的缺陷,超越了城市规划自身改革的范畴;纠正和防范城市规划非市场缺陷的关键是"社会权利"对"政治权力"的制衡,权利的社会回归可以实现公众角色由关注"规划过程"到控制"规划结果"的转换.  相似文献   

20.
文章从不同层面的城乡规划总结了城市住宅容积率的形成机制,分析了当前城市住宅容积率调整的存在的问题和动因,指出建立城市住宅容积率调整的利益平衡机制的重要性,研究了住宅容积率调整平衡机制的利益主体,进一步提出一些有效的策略建议,包括:建立城市住宅容积率调整行政程序,完善利益平衡机制;建立政府、公众和开发商三分博弈机制,公平地协调各方的利益;建立有效的监督处罚机制,遏制不良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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