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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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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颁布已两周年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两年来,在《条例》和国务院环委会三次环保执法检查的推动下,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下面就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2.
由水利部和国家环保局联合召开的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目的是研究如何贯彻国务院召开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经验,研究明年以及“九五”期间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开创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一、认真贯彻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今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了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研究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国务委员宋健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下发了淮河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议纪…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办公厅召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八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国务院环委会委员和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国务委员宋健同志、国务院秘书长刘志坚同志亲自听取了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严克强副部长代表国务院调查组作了“淮河流域水污染事故调查组工作报告”;国家环保局解振华局长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淮河流域再次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会议作了关于加快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最后国务委员宋健作了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4.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的防治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自1994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蚌埠召开第一次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以来,在国务院领导下,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组织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淮河流域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治水污染和保护水资源工作。在监督  相似文献   

5.
△1995年 8月 8日,国务院发布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明确提出“ 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的治理目标。这是国务院发布的第一部流域性水污染防 治法规。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5年 9月,原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江苏省连 云港市召开了第二次淮河流域 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研究部署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的要求,尽快制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  相似文献   

6.
郁丹英  贾利 《治淮》2009,(8):45-46
一、淮河流域水污染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淮河水污染问题,淮河也成为我国第一条进行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大江大河,被列入了“九五”、“十五”国家治理“三河三湖”的重点。经过十多年的共同努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淮河流域入河排污量逐步得到控制,水质也向好的方向发展。然而目前治理的成效与国务院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7.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这是《条例》区别于现行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特点,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治理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战略决心,反映了全流域1.5亿人的心声。条  相似文献   

8.
淮河流域水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周志强  王飞 《中国水利》2005,(22):23-25
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有效开展水污染防治、保障流域的水安全,是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在概述淮河流域水污染状况,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初步探讨未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对策,提出转变水污染防治思路,统一规划,明确责任,建立国家支持与市场运作的治理体制,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消除结构性污染比重,设立环境保护税等防治对策.  相似文献   

9.
程绪水 《治淮》2004,(12):10-12
淮河是我国第一条进行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大江大河,列入了"九五"、"十五"国家治理重点.1994年5月,国务院环委会在安徽省蚌埠市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揭开了淮河治污序幕,经过10年努力,淮河流域严重水污染局面得到了初步控制.10年后,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今年7月淮河中下游出现的水污染过程,反映出淮河治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最近,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讲话中指出,淮河流域的总体治理目标,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水污染,实现流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再造一条山清水秀的新淮河.这不仅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也是对水资源保护工作提出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治淮》1996,(8)
1995年8月8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性行政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了,无论是从淮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还是从全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来说,它都有着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它标志着淮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一个科学规划,依法办事,统一协调,综合防治,全面务实的历史阶段。  相似文献   

11.
俗话说:无规矩不能成方圆。那么,有了规矩就一定能成方圆吗?恐怕不一定!近年来,对防治水污染除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外,各地也制定了不少规定。然而,水污染日趋严重,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尤其是淮河流域更为严重。  相似文献   

12.
《治淮》1999,(9)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淮河治理列入“三河二湖”治理之首,提出“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到2000年实现淮河水质变清。”的战略目标。 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制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计划》,使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走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轨道,经过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  相似文献   

13.
沈哲松 《治淮》2000,(10):19-20
淮河流域是我国“九五”期间水污染防治的重点,也是我国第一个按流域进行水污染综合治理的示范工程,其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淮河水变清,意义十分重大。 按照国务院颁布、批准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计划》(以下简称《规划与计划》)的要求,2000年是实现淮河水体变清的目标年。本文在回顾几年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基础上,针对淮河水体的水质现状和入河排污的情况,对早日实现淮河水变清的目标,谈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4.
刘飞  万一 《治淮》1998,(6):19-20
淮河流域自8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淮河水污染日趋严重,水污染事故频频发生,进入90年代后,水污染危害已成为严重制约流域内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实测,1993年全流域污废水排放总量为36.8亿吨/年,主要污染物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50.14万吨/年,已远远超出淮河的纳污能力。淮河流域水污染特点是以有机污染为主,工业污染占总负荷的70%,主要污染行业有造纸、酿造、制革等。因此,解决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根本出路是治理污染源。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淮河列入国家“三河三湖”治理之首,同时在淮河流域范围内掀起了治污高潮。自1994年以来,国务院环委会在淮河流域召开了3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  相似文献   

15.
赵武京 《治淮》1996,(10):3-4
1995年8月8日,李鹏总理以国务院第183号令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法规《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以国务院令发布流域性规章,从法制化治理的高度,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明确提出了到2000年要使淮河水体变清的总体目标。这不仅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6.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保护淮河水资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列为国家"九五""十五"治污的重点.经过十年的努力,淮河流域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距离国家确定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有较大的差距,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7.
1995年8月8日经李鹏总理签署发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淮河流域1.5亿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治理淮河水污染的战略决心,标志着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条例》明确规定了两个阶段的防治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相似文献   

18.
郁丹英  贾利 《治淮》2009,(12):7-7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淮河水污染问题,淮河也成为我国第一条进行水污染综合治理的流域。1994年5月,在蚌埠召开的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现场会及第五次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会议,正式拉开了淮河治污的序幕。从“九五”开始,淮河就一直是水污染治理的重点。2004年10月,国务院在安徽蚌埠再次召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  相似文献   

19.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法规,于 1995年 8月 8日由国务院发布实施。该《条例》共43条,规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 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为保障水 污染防治目 标的实现,《条例》规定,成立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有:负责协调、解决有关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并行使国务院授予的其他职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似文献   

20.
1995年8月8日,国务院颁发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防治措施,使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 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条例》的指引下,以流域为单元治理淮河流域水污染的工作得到了加强。建立了由国家环保局、水利部等11个部委和四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的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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