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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期间,淮河流域水利基建投资总规模为159.73亿元,是治淮50年总投入的17.3%,其中中央投资85.95亿元(含中央转借地方国债7.96亿元),地方投资73.78亿元,共安排水利基建项目500余项。 治淮十九项骨干工程“九五”共安排投资计划94.18亿元(占全流域“九五”水利基建总投资的59%),是“八五”的2.1倍,其中中央投资68.76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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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是治淮建设的首要环节和基础,面对大规模的治淮高潮的来临,抓好各项工程的前期工作至关重要。在“八五”期间要完成61亿元的投资,其前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完成100多项规划设计工作。国务院治淮会议以后,淮委就把治淮前期工作提到了突出的位置,9月底召开了前期工作会议。对“八五”期间治淮前期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等作了较详细的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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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期间,在国务院三次治淮工作会议推动下,治淮工程全面展开。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怀洪新河续建工程、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工程、石漫滩水库复建工程这四项防洪重点和省际关键工程,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四项重点工程五年累计安排投资24.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0.4亿元,地方投资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2.7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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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灾以后要大治,江苏省“八五”期间和去冬今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干水利。这个省“八五”期间仅治淮、治太流域性骨干工程就需投资38亿元,除中央解决20亿元以外,省和地方需筹集骨干工程配套资金18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江苏省坚持走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路子,贯彻“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省委、省政府确定“八五”期间水利投资政策是:大江大河治理,主要由国家和省投资,地方也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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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开始进入“七五”计划时期,“七五”时期将是治淮事业的兴旺发达时期。首先是去年国务院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第二次治淮会议,为“七五”治淮制定了蓝图;其次是国家对治淮经费安排给予很大的支持,比“六五”投资有较大的增加;再加上当前对发展水利事业极其有利的大好形势,可以预计,我们治淮事业将有一个很大的发展。“七五”期间淮河流域的水利投资包括南水北调近20亿元,是“六五”淮河投资的近八倍。任务之大是不言而喻的。如何把这些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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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江淮大水后,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掀起了建国后第二次治理淮河的高潮。“八五”期间,中央、地方加大了治淮投入,治淮水利基建投资快速增长,淮河治理取得历史性的重大进展,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八五”初见成效的目标。 一、“八五”治淮水利基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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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汛后以来,按照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的部署,千里淮河上下掀起了加快治淮建设热潮,治淮跨入快速发展的时期。截至2009年8月底,治淮19项骨干工程累计安排投资455亿元,其中2003年汛后以来累计安排投资达238亿元,连续6年这样大的投资力度,是治淮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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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委水利经济工作的基本形势 近年来,淮委结合治淮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制定治淮骨干工程投资分担政策,以中央资金为龙头带动地方配套,使“八五”期末中央与地方的投资额分别达到32.3亿元和13.6亿元,并基本实现中央、地方投资渠道多元化;在治淮建设中,实行行业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投资包干制、质检监理制、投资限额资金化等,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需要的机制;按水利部的授权,核发取水许可证361套,审批取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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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期间,国家在财力紧张而采取“三保三压”的情况下,逐年增加了治淮基本建没的投入。据统计,“七五”前三年的投资,已超过“六五”总和的百分之五十。另外国家还在开辟新的途径来增加治淮投入,已经安排落实的有利用棉花以工代赈治淮;正在考虑和争取的有耕地占用税和利用中低档工业品以工代赈等投资渠道。但由于治淮问题复杂,各种矛盾较多,工程项目繁多,所需资金庞大,国家一时难以满足。如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发挥最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这一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摆到了我们面前。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治淮基本建设管理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就,其最显著的一条就是落实了投资包干责任制,今年正在建设的十三个部直属直供和中央补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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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期间,水利部安排淮委治淮前期工作经费(不含南水北调工作经费)较"七五"增加了1.6倍,加上四省地方前期工作经费、已实施工程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各种专项经费和自筹资金,淮河流域"八五"前期工作经费总投入占"八五"期间治淮基建投资的2%左右。通过四省及淮委的共同努力,前期工作开展比较顺利,取得了显著成绩,不仅满足了"八五"治淮骨干工程建设需要,而且为"九五"建设做好了充分的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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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是“七五”计划最后一年,淮河流域今年的基建计划是怎样安排的呢?首先需了解淮河流域基建计划安排的几个原则。一、坚持“中央投资办中央的事情,地方的事情地方办”的原则。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大江大河防洪骨干工程建设。二、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两次治淮会议确定的治理目标,坚持统一部署。三、深化基建改革,精打细算,提高投资效益。四、加快在建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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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七日国务院批转了水利电力部《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的报告》,向淮河流域四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了通知。通知要求抓紧落实“七五”期间治淮具体实施计划(项目和投资规模已在计划会议上安排),原则确定修建淮河干流的临淮岗控制工程;指出淮河治理和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对全国具有重要影响,治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较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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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的国务院治淮会议确定了“择要加固水库、提高淮河及沂沭泗水系防洪标准、择优进行重点排灌工程”的治淮十年(1981—1990年)规划,投资为15亿元。因此,“六五”与“七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于“六五”前期适逢国民经济调整,原来在建工程大部停缓建,只是后三年才按十年规划逐步展开。这样,“六五”期间总投资仅2.6亿元,可以说,投资水平处于马鞍形的谷部。“七五”期间,按治淮十年规划要求,计划投资12.4亿元,投资水平将由“谷底”推向“高峰”,而1986年是实现这一转折的重要的第一年。因而1986年的治淮基本建设呈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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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淮河流域大水后,国务院召开了治淮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治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部署了淮河流域灾后重建和加快治淮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要求在2007年前基本完成原定2010年完成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为此,在2007年前,每年治淮投资将超过50亿元.面对如此机遇和压力,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方面,流域机构该如何履行职责呢?在此谈谈个人的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