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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9,(15):103-104
关于代孕引起的纠纷案例也逐渐增多,一旦产生纠纷使得代孕主体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以及代孕市场秩序的规范化。从代孕行为在当今社会的需求现状和争议的基础上,以契约视角对代孕合同界定、主体资格限定以及权利内容的设置等方面,可在法律规制下适度开放代孕行为,减少代孕纠纷以规范代孕市场秩序,以适应社会的客观需求。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31):32-34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同于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当下我国法律规制必须关注的问题。本文初步探讨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提出了些许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3.
2000年4月,公安部在答复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时,作出批复认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消防机构在查明火灾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火灾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其行为在火灾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而作出的结论,其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一种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 学术界原本关于责任认定的法 律属性、司法审查等问题就一直争论不休,所以公复字[2000]3号下发后,立即引起众多专家、学者的热切关注,仅当年…  相似文献   

4.
政府对保障性住房进行规制涉及到三方主要利益相关者,三方在规制过程中的行为选择直接影响规制目标的实现。首先界定保障性住房政府规制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规制过程中各方的目标差异,通过三者之间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的阐述,分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异化博弈关系,从而得出在规制过程中各方的行为选择及政府规制优化的措施。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7,(5)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针对“立案难”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进行了扩大。用“行政行为”取代“具体行政行为”并且规定对一定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可请求附带审查。随着范围逐渐扩大,我们要思考的问题便是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强度问题。也即当案件进入了行政诉讼法过程中,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如何进行,对行政行为审查程度的界限是什么?是实行全面的法律问题审查和事实问题审查抑或是区分二者审查强度。作者认为应该区分二者的审查强度,这不仅是法治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在行政诉讼中协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使二者充分发挥其功能。  相似文献   

6.
研究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中存在的政府寻租行为,形成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府寻租地图,为规制政府寻租行为提供依据;分析引起寻租行为的关键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规制路径,构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府寻租行为规制路径,为规制PPP项目政府寻租行为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25)
在无人驾驶汽车大力发展的背景下,各国纷纷争先试验、开发,但在发生了亚利桑那州的无人驾驶汽车事故致死案后,人们意识到对其进行刑法规制的重要性。无人驾驶汽车其实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无人驾驶汽车缺失"惯常思维"、无人驾驶汽车系统缺乏可靠性等潜在问题,以及发生事故后,交通肇事主体难确定、主观方面难确定和因果关系难确定的现实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有三:一是用法律明确交通肇事罪的责任承担,二是运用专家鉴定意见证据来确定因果关系;三是设立无人驾驶汽车意外事故案件专项资金补偿。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10)
本文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和主要表现形式展开,阐述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性,揭示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的现状和目前在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完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以提高司法效率,维持互联网行业竞争的公平和自由,促进网络生态良性竞争。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26)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考试的类型及数量日益增多,考试作弊行为愈演愈烈,不仅侵犯了其他考生的公平竞争权益,还损害了国家考试的公信力。虽有相关考试主管部门制定了规定及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来惩治考试作弊行为,但由于多是考纪、行政处分等行政方面的处罚,处罚力度轻,对考试作弊行为无法形成严厉打击威慑。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对组织考试作弊行为予以刑法规制,虽然从法律应然层面解决了法律依据问题,但在司法适用层面还需要进一步明晰。本文旨在通过对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概念、考试作弊行为的司法认定、犯罪形态的认定以及犯罪罪数的认定等方面,来探讨其适用中的问题,以期在司法实践中对规制组织考试作弊罪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9,(26):19-20
历经24年的实施,2017年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迎来首次修订,对刷单、炒信、恶意不兼容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制,细化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以及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上与《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商标法》、《广告法》等部门法切割衔接;同时,2019年4月23日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对该法作出了第二次修订,主要针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修改完善。本文就《反不正当竞争法》接连两次修订背景下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细化修改完善做解读分析,以求在司法实践和教学研究中正确理解适用这些变化的条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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