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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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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具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其积极功能是促使当事人双方同时对待履行债务,最终达到双方享有的债权同时实现;其消极作用是当事人双方可能都不主动履行债务,会导致合同的履行陷入一种长期停滞的状态。为减少其消极作用的影响,有必要对同时履行抗辩权作进一步规制:抗辩者有作出履行通知的法定义务;履行了通知义务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作出履行判决;胜诉方只要做好履行准备即可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作为视为自愿终止合同。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12)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上重要抗辩制度,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交易秩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所给予其的一种正当抗辩方式。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运用却尤为宽泛,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法律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解释和研究甚少,没有专门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解释和说明。本文主要针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同时"二字展开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3.
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构成了履行抗辩权的体系,解决了我国长期存在的判断是否构成双方违约的难题。深入研究了抗辩权制度的立法背景,探讨了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行使抗辩权的意义,并对建设工程领域有效利用抗辩权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江西省吉水县文峰镇居民施某因无工匠资格与该镇居民钱某签订建房合同,经吉水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原、被告签订的建房合同无效,同时判决钱某给付施某已完工工费10156.80元。1997年上半年,原告施某在未取得《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时,与被告钱某签订建房合同,原告承建被告的一栋5层楼房。原告承建中,被告提出加建一层。同年12  相似文献   

5.
《城市开发》2008,(12):46-46
<正>前不久,天津市一地方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公司诉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案件中,以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在2008年,法院这种打折交纳物业费的判例已经越来越多,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因为,此前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只要物业服务公司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一般都会判决业主全额给付物业费。  相似文献   

6.
<正>前不久,天津市一地方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公司诉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案件中,以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在2008年,法院这种打折交纳物业费的判例已经越来越多,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因为,此前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只要物业服务公司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一般都会判决业主全额给付物业费。  相似文献   

7.
孟宪生 《城市开发》2008,(12):50-51
<正>编辑向笔者约稿,请我对部分法院审理物业费纠纷案件时判决物业费打折谈看法。在具体案件中涉及的具体事实很复杂,因此,在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不能擅加评论。本文仅就一些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的原则问题谈本人的一些认识供业内参考。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27)
《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及受让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在上述条款中并未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作出明确的界定。如何界定"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范围并明晰各方的权益保护路径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周丕海 《安徽消防》2000,(12):27-28
1999年12月16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对人们关注已久的袁泽芳诉市消防支队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袁泽芳要求遵义市消防支队履行法定职责和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袁泽芳承担.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21,(2)
对法律文书生效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债务人履行的规制途径,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债务人通过提存代为清偿。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在逻辑上难以自洽,通过提存制度解决则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但我国对提存制度的规范位阶低、内容简略。除应在民法典中完善提存规定,并借鉴域外立法制定单行《提存法》之外,还需考虑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债务的特殊性,以司法解释明确以执行法院执行局为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提存的法定提存机构,并对法院提存涉及的特殊事项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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