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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9,(21):209-210
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专利法的立法和前三次修改的原因后,根据专利法第四次修订草案(送审稿)中的规定,对本次涉及修改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了说明,对职务发明、重复侵权和群体侵权、惩罚性赔偿、延长外观保护期限、当然许可、专利代理、局部外观设计、赋予专利行政部门取证这几个方面进行,其中,着重说明了新职务发明规定的合理性和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并详细介绍了当然许可制度和专利代理制度等内容。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8)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分配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不仅能协调好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还能有效调动员工的创造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但目前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分配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度还有待完善。因此,本文主要对我国的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分配制度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够为专利权属的分配制度的完善提供一点参考。  相似文献   

3.
张润利  贺杰 《工程机械》2004,35(4):52-53
专利技术转让的许可方式与普通技术转让不同,其实质是专利使用权的转让,而专利权的所有人并不发生改变。这是由于专利技术已经过国家专利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所认定,被授予的专利权是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利。专利技术的转让是专利权人行使其权利中的一种,受法律的有关规定约束。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20,(2)
随着商品房交易量的增多,一房二卖事件也随之频发,而且部分相关制度对其也没有起到应有的遏制作用。在一房二卖中,主要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如何确定房屋的归属,第二个是如何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面对这两个问题,当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虽然有涉及但规定不明确,有很多复杂的情形仍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主要分析了房屋归属问题及规则、违约责任及问题,最后提出了有关的法律建议,期望能够促进一房二卖案件的顺利解决。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8,(11):77-78
《民法总则》第183、184条在总结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确立了见义勇为者的权利救济和责任豁免制度,丰富了对见义勇为者权益民法保护的内容。本文通过对见义勇为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认为见义勇为在性质上应属于一种特殊的请求权,通过比较我国有关见义勇为的规定,总结目前法律存在的如受益人不明确,补偿标准模糊、不能解决"扶人者被诬告"等问题,在对国外好撒玛利亚人法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反思,并给出自己关于完善见义勇为民法保护方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7,(7)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于作品元素的商业化利用已经日趋普遍。然而我国法律中尚未规定商品化权或其他保护作品元素权益的权利,实践中出现的具体纠纷又迫切需要法律的规制。对商品化权的认定及立法是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作品元素的商品化权应当作为一种著作财产权进行规制和调整。《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中应当对商品化权加以明确,在立法上宜采取技术性规定。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7,(11):49-5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命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农民处分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却存在较大争议,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同法律问题的界定和权利属性本应由不同的法律关系加以规范,区分原则是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理论基础。通过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单行立法,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化,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两级市场,确保实现正义、合目的性和法的安定性的经济法理念。这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经济法思维路径。  相似文献   

8.
《建筑》2015,(22)
<正>问题的引出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力,它的行使将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为了平衡解除权人与异议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同法赋予被解除人提出异议的权力。(一)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以上规定,从立法的角度,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力,并给予被解除方提出异议以对抗合同被解除的权力。  相似文献   

9.
针对地下空间及其建筑的权利归属问题,对现有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并对地下空间建筑的人民防空工程权利归属展开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建筑的权属争议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1条之规定,《建筑法》立法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在第六章对工程质量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此后,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表明我国已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了法制的轨道。然而在工程质量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司法实践中有关工程质量的争议现状如何?发生工程质量争议后法院会如何处理?对质量等级标准争议和质量缺陷争议法院采取专业鉴定有何相应法律规定?施工企业被确认过错会负什么法律后果,并从中吸取什么经验教训?为此,本刊记者申月红(下称记者)专题采访了业内资深律师、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下称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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