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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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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20,(4):78-79
当前,司法实务中长期运行的低非讼化纠纷解决途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家事纠纷解决的特殊质效要求。家事纠纷的基本特点、家事纠纷解决之价值追求、克服"对抗—判定"诉讼模式缺陷的要求以及我国家事民族传统、革命司法传统的影响等都决定了家事纠纷解决应走非讼化之路。域外国家已经确立的家事纠纷解决理念、调解优先等程序制度及其实务运行经验,启示着我国家事纠纷解决之非讼化路径选择和方案构建;我国家事纠纷解决的现状以及减轻审判压力的需要迫切要求推进家事纠纷解决非讼化改革。鉴此,我国有必要重新确立家事纠纷非讼化的理念、原则,系统构建促进家事纠纷解决非讼化的程序制度,推进我国家事纠纷解决的非讼化进程。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5,(33)
司法调解也称为法院调解。指的是法院在审判部分民商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的主持调解行为。通过司法调解使一部分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做好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合法的诉讼权利,以及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的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4,(20)
审判组织是国家行使司法权(审判权)的载体,审判组织的运行目的就是为了使司法权能够正常科学的运行。司法权有其特有的特征,决定着该权力基本的运行方式。审判组织改革的最终结果就是建立符合司法权特征的机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等具体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以实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即"司法(审判)独立"。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11):114-115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前提所产生的一种特殊代理形式,是为了满足当今社会交易的便捷而逐渐形成的。虽然当前我国法律有关于家事代理权的相关规定,但却没有明文规定日常家事代理权,同时关于其产生的基础及范围也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5.
目前,农村土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农民维权活动的焦点,也是当前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从调研反映的情况看,农村土地纠纷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和占用两大类型,尤其在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区,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市场价值急剧飙升,对征地补偿利益的分配成日益为各种权益主体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5):164-165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公证和人们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公证在家事领域中的作用是独特而重要的,每个家庭都离不开公证,公证也以家事法律服务为核心,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为宗旨,创新法律服务手段,搭建专业服务平台,构建新型、健康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自身的价值。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20)
公证介入家事诉讼是在"放管服"的浪潮下,在利用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及公证的基本职能条件下,开发出由公证取代部分诉讼的可行性。公证介入家事诉讼要从其本身的特点切入,结合现阶段社会对家事法律服务的需求,达到满足当事人对家事法律服务的不同诉求。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7)
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是现代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基础设施。金融审判竞争成为国家和地区之间金融竞争力、制度比较优势的角力。从司法供给视角分析,建构并不断优化金融审判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为各类金融纠纷案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公正的金融司法服务,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将打造全球领先的民事和金融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作为重要目标,在专业型法院建设、开放式管辖权设定、推进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等方面做了诸多探索。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增添了制度竞争元素。未来,上海金融法院应参考迪拜经验,在打造全球领先的金融纠纷解决中心方面进行更多的探索。通过优化金融审判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为金融纠纷案件提供更便捷、高效和公正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金融审判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4,(1)
网络时代中,许多司法事件、社会事件都在网络舆论的关注中演变为全民关注的事件。媒介审判在网络时代也呈现出了新的发展特点。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网络媒介审判出现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希望网络舆论可以激浊扬清,避免媒介审判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传递正能量。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3,(24)
法院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手段,但是关于法院调解的强制性,理论界一直是持批评的态度。换一个角度去思考法院调解所构成的要素,深入地去了解法院调解强制性的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到法院调解强制性客观存在的合理性与解决民事审判的契合性。因为法院调解强制性办法对解决纠纷往往能产生卓越的效果,所以法院调解才会区别于一般调解。但非理性的强制因素并不是法院调解制度真正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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