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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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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3,(16)
股东失权制度(Deprivation of Shares)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被应用于解决公司僵局corporation deadlock。与其他股东退出制度shareholder withdrawing mechanism相比,股东失权更强调于通过保护公司资本充足capital adequacy以对公司整体保护。特别是在我国《公司法》部分放弃了过去严苛的法定资本制legal capital system后,公司资本充实的目标更加难以达到。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5,(2)
公司的资本是公司运作的基石,是公司的灵魂所在。公司资本是公司存续和运用的基础,是公司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保障,对于保障公司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公司资本的作用更是被强化了,过分关注公司资本,随着融资技术的革新和资本理性投资功能的增强,公司资本的担保功能在逐步减弱,各国关于的资本制度的规定逐渐向宽松和灵活方向发展。我国原有公司法中关于资本制度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此次《公司法》的修订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在促进公司发展、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整个市场经济良性运行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7,(7):68-70
2013年12月28日发布修正的《公司法》,修改的核心是将公司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此次资本制度的改革主要集中在股东出资环节,体现在理论与实践当中主要是对股东出资责任的影响:笔者认为在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没有进入到破产程序时,可以认定股东承担资本充实责任。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5,(7):119-120
注册制是很多国家采用的一种股票发行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提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也要引进股票发行注册制。从表面上看,股票发行注册制实行的效果仅与股票发行方式有关,而实际上却与诸多社会因素相关,其中主要包括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是否确立、社会法治水平高低、社会信用制度是否健全等。借鉴国外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经验,为避免制度变革对资本市场造成过于激烈的震荡,尽量减少可能的制度变革成本,我国在改革股票发行制度、选择注册制方面,应采取一种循序渐进、较为柔和的方式,配套改革我国现行行政权运行机制,提升我国法治水平,建立我国信用制度,在我国逐步引进并最终实行注册制,促使股票发行注册制取得良好的运行效果。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20)
新《公司法》将原来的注册资本实缴制变更为注册资本登记认缴制,公司资本制度的这一重大修改必然对股东出资纠纷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26)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自2013年《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由于保护债权人的相关法律规范不够健全,造成司法在实践中的出现难题。本文拟从诉讼角度在上述语境下探讨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进一步分析债权人对于未届期股东出资责任追求的法律依据及其法律规范路径。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4,(27)
资本结构是公司资本配置制度的表现,英美和德日两大西方传统公司治理模式下的公司资本结构特征,源于其各自市场发育程度导致的与资本配置制度相关的市场型和管理型交易费用的分布特征:外部治理为主的英美模式公司筹资发生较高市场型交易费用,内部治理为主的德日模式公司筹资发生较高管理型交易费用。而在二战后全球化背景下,两种模式下交易费用分布特征发生了新变化,又使得公司资本结构特征趋同。因此,对于我国当前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评价和改革,也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采取适合于我国市场发育现状的措施逐步改进。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26)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已发行的股份,是公司稳定股价、调整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扩张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数量日益增加。作为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延续,2018年《公司法》第142条的修改放宽了对股份回购的法律规制,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实践起到极大的激励作用。然而新《公司法》第142条也存在与现行法定资本制度相冲突、可能危及债权人利益、违反股东平等原则等问题,需借鉴域外立法经验,探索债权人保护的新路径,促进股份回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3,(14):204-205
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基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体制,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其政治土壤。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形式包括所有参与、信息参与与监督参与,监督参与相比之下更具广泛性和可操作性。国际的公司监督机制主要由美国的独立董事和德国的职工监事制度。相比之下,我国的股权结构和资本发展情况更适用于德国的职工监事制度。但我国的职工监事制度也有其本土化过程,不完全等同于德国的职工监事制度。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20,(1)
2013年《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对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法定的股东出资期限的限制,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出资期限可以自主约定。公司资本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对鼓励资本投资,活跃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司股东拥有更多的自治空间,这样就导致新的问题出现,股东为了逃避出资责任故意约定过长期限,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以出资期限未到期为由逃避责任,这对债权人而言是极为不利的。在此情形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尤为重要,在当前法院执行措施下,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如何建立公司债权人保护相关机制,是否可以加速股东出资期限,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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