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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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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艮 《制冷》2007,26(3):48-48
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第二季度对房间空调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安徽、河南等9个省市26家企业生产的26种产品,抽查结果,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2%。[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王艮 《制冷》2006,25(3):82-82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多联机式空调机组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6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14种产品,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相似文献   

3.
《中国计量》2005,(1):12-14
在近年来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电子计价秤产品抽样合格率一直偏低。为尽快扭转这一状况,提高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专项整顿工作。现将专项整顿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4.
在近年来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电子计价秤产品抽样合格率一直偏低。为尽快扭转这一状况,提高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专项整顿工作。现将专项整顿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5.
《世界标准信息》2005,(10):145-146
日用陶瓷产品质量与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密切相关,国家质检总局对日用陶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广西.河北,山东.福建、重庆、江苏、江西、湖南,上海等10个省、市、自治区56家企业生产的56种产品,合格4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1%。  相似文献   

6.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细木工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11个省、直辖市91家企业生产的91种产品,合格4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2.7%。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提高糖果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糖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福建、广东、浙江、江苏、海南、安徽、四川等9个省市39家企业的42种产品,合格3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1%。抽查中还发现,糖果产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蛋白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蛋白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说明企业在控制配料比例上把关不严,乳脂糖果行业标准中规定了蛋白质的指标为不小于1.5g/100g,标准中该项条款为强制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次抽查中发现,有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有的产品经检验蛋白质含量为  相似文献   

8.
数字     
《认证技术》2014,(1):19-19
89%2013年11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在国内制造业产品方面,共对32类2918家企业生产的3006批次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9%,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   

9.
《制冷技术》2008,(3):60-60
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房间空调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据监督抽查公告,这次抽查共抽查了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江西等8个省、直辖市13家企业生产的13种产品。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2%。  相似文献   

10.
为了促进我国洗衣粉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对洗衣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安徽、甘肃、广东、广西、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市、自治区59家企业的81种产品,合格6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2%。本次抽查的生产企业洗衣粉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5%以上。  相似文献   

11.
《世界标准信息》2006,(7):120-121
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电热水壶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4个省市23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合格1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6%。  相似文献   

12.
《世界标准信息》2007,(5):61-62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大衣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大衣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重庆、四川、湖北、湖南等11个省、直辖市65家企业生产的6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4%。  相似文献   

13.
《世界标准信息》2007,(5):60-60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毛衣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毛衣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6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4%。  相似文献   

14.
《中国防伪报道》2006,(2):24-27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瓶装(小瓶)饮用水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内蒙古、辽宁、浙江、江西、广西、贵州、山西、山东、河南、江苏、福建、广东、安徽、云南、陕西、上海等1 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41种产品,合格3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2%.  相似文献   

15.
国内     
《认证技术》2012,(4):10-13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1年产品质量基本状况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2011年产品质量基本状况。在国内制造业产品方面,全年共对19328家企业生产的20965种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5%。大、中、小型企业分别为95.4%、91.4%和84.7%,同比基本持平。进出口商品方面,全年共检验检疫出口商品1342.31万批,  相似文献   

16.
《世界标准信息》2007,(6):61-62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磁灶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磁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7%。  相似文献   

17.
手机电池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手机的使用效果,甚至劣质电池会威胁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仅去年就发生多起手机电池发生爆炸令消费者受伤的事件,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国家质检总局对移动通信手持机用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6个省市27家企业的27种产品,合格2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1.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国家标准规定,过充电保护是以2倍标称电压,2倍容量电流给电池持续充电8小时后,电池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漏液,短路保护是用0.1Ω的电阻将电池正负极短路1小时后,电池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漏液:瞬时充电后,电池电压不低于3.6V,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过充电保护和短路保护不合格,使用安全保护性能差的电池,可能损坏电池,损坏手机。  相似文献   

18.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陕西、福建、新疆、重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17种产品,合格9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9%.  相似文献   

19.
《世界标准信息》2007,(7):64-64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盘式蚊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湖北、四川、重庆、浙江、江苏等10个省、直辖市87家企业生产的8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4%。  相似文献   

20.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24种产品综合判定不合格。本次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190家企业生产的190种电动自行车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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