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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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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幼 《治淮》2008,(10)
一、淮委行政许可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自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淮委依法履行流域管理职责,逐步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行政许可工作全面、深入、持续、稳步推进,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问题越来越完善。为此,各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继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水行政许可工作也进入实施阶段。邢台市统一水行政工作实施三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3.
李新国  欧朝晖 《治淮》2005,(2):21-22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是淮委沂沭泗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受法律授权和淮委沂沭泗局的委托,对江苏境内新沂河、中运河、沭河、沂河、邳苍分洪道等流域性河道和骆马湖及嶂山闸、宿迁闸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建局20年来,按照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要求,通过积极推进水政执法建设,全面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水事务的管理和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有力地促进了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建设系统如何实施《行政许可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楚汉 《长江建设》2004,(3):19-21
建设系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范围;第二,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三,规范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第四,规范行政许可的管理方式;第五,规范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第六.规范行政许可收费;第七,规范时行政执法的监督。  相似文献   

5.
张传秋 《治淮》2004,(6):12-14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设立和运作关系着人们的权益与自由,新近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规范,处处凸显了对管理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采砂许可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的一种形式,必然要受《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6.
《行政许可法》要求具体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水利行业如何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把握其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一切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二是行政行为要合法,要求行政行为不仅符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程序法的规定;三是做好水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机构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明确实施的水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做到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四是提高水资源管理的六项制度。  相似文献   

7.
肖幼 《治淮》2004,(3):11-12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手段,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过去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1998年我国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开始逐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相似文献   

8.
建设系统全面展开清理与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寒冬 《长江建设》2004,(3):17-18
《行政许可法》公布以来,在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主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清理的同时,纷纷建立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配套制度。仅建设部机关就取消了行政审批项目153项,改变管理方式4项。目前,部机关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中涉及的一些需修订的法律法规,正在研究立法建议;对项目清理涉及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正在研究修改、废止或另行制定的处理方案,并将建立各项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9.
赵以民 《治淮》2012,(11):40-41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隶属水利部淮委沂沭泗局,在所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自组建以来,骆马湖局在服务流域统一管理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相似文献   

10.
左顺荣  徐振华 《治淮》2005,(1):11-12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公民和非河道管理单位"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建设或从事有关活动的申请"(以下称"占用申请")日益显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河道主管机关,面临着对"占用申请"进行水行政许可.笔者认为,河道管理范围一般已由河道管理单位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占用申请",一般情况下,应由河道管理单位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订立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的方式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则通过对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的审核(该审核显然不属行政许可),实现河道的行政管理.这样,既有利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有限的河道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宏观把握,又有利于河道管理单位通过河道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还有利于减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压力,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可谓一举三得.  相似文献   

11.
简明新闻     
《河北水利》2009,(11):48-48
11月5日,省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室对我厅今年第3季度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综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对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12.
《中国水利》2005,(14):52-56
2005年7月8日.水利部部长汪恕诚签署第23号、24号、25号部长令,发布施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公布《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和《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这是水利部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的重要举措。水利部门作为国家水行政管理的主体.今后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管水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行政规章文件呢?本期集中刊出经过审查审核和修改后可继续施行的主要涉水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水利行政规章文件,之后陆续推出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的水利行政许可方面的典型经验。同时,本刊《法制平台》栏目欢迎各位专家就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施行展开研讨,交流经验。来稿请发至:szp@chinawater.com.cn。  相似文献   

13.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汉中市水利局将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重要手段,强化领导,创新工作,凝练许可法的主要宗旨,结合水行政许可实际,以“六化”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入贯彻实施许可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相似文献   

14.
百川 《成都水利》2004,(3):48-48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权限和程序创设行政许可规范的活动,包括行政许可的期限、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等。行政许可原则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设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设定的许可范围内可对许可条什、标准和期限等作山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5.
张健  张崇安 《治淮》2009,(8):28-30
淮委水政机构组建于1989年。1995年,为加强水行政管理,规范水事活动,防止水事违法活动的发生,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目前,淮委已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覆盖面较广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水政监察网络,淮委系统共有水政监察员319名,在流域防汛抗旱、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政策法规     
《中国水利》2006,(24):14-14
2006年的水利立法取得丰硕成果。 2006年是我国水行政法规颁布最多的一年,同时也是审议通过部规章较多的一年。这些水法规规章涉及取水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移民安置、水量调度、水量分配、水行政许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多方面,为水利依法行政以及水利改革与发燕尾服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肖幼 《治淮》2006,(3):3-4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淮委水政工作在“十五”期间,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以贯彻落实新《水法》和行政许可法为重点,遵照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严格履行国家赋予的水行政管理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认真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努力推进淮河流域水利改革和发展。  相似文献   

18.
针对如何建立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行政管理机制问题提出:建立水行政许可权属管理机制、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机制、取水许可水量水质一体化管理机制、紧急情况下水量统一调度机制、省际界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合作协商机制,完善水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衔接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厅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全面开展了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法律制度,积极落实配套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水利系统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水利》2009,(20):67-70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什么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什么是行政自由裁量权。学者们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质理解是一致的,即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在职权范围内,在不违反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便宜行事的权力。行政自由裁量权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认定、行政给付等自由裁量的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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