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7 毫秒
1.
2.
3.
4.
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类型的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湿陷性黄土场地分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在上覆土的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产生自重湿陷;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起始压力值较大,在上覆土的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不产生自重湿陷或自重湿陷量不大于7cm。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大量的室内外试验,包括三个大面积试坑浸水试验以及三个天然地基和强夯地基上的浸水载荷试验,详细讨论了黄土地基自重湿陷变形和外荷湿陷变形的规律;探讨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TJ25-78)》中有关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类型的评判方法;根据试坑浸水试验结果,认为原勘察报告对场地湿陷类型的判定有误,应为非自重湿陷性场地;在按计算自重湿陷量评判时,应乘以调整系数m0;采用模糊数学方法,对自重湿陷敏感性进行了综合评判,并提出了评判指标β和分档标准,试验及计算简便,可靠度达90%以上;通过非线性有限元分析,湿陷量计算值与实测值还较接近。 相似文献
6.
7.
本文通过对某大学公寓的塌陷事故调查,发现该建筑场地黄土属Ⅳ级自重(很严重)湿陷性场地,计算自重湿陷量(△zs)最大为724.7mm。经检测证明,漏水导致地基湿陷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8.
结合兰州填挖改造与梁峁的大厚度Ⅳ级(很严重)自重湿陷性黄土建设场地的勘察资料,就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场地的湿陷性评价、地基湿陷可能性以及地基处理方法进行分析讨论,并得出了一些指导性结论。 相似文献
9.
湿陷性黄土场地分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和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两种。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规定,当自重湿陷量的计标值Δ2S或实测值Δ’2S小于7cm时,应定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自重湿陷量的计标值Δ2S或实测值Δ’2S等于或大于7cm时,应定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在缺乏建筑经验的新建地区,为确定甲类建筑和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的乙类建筑的场地湿陷类型,通常在工程现场采用试坑浸水试验的自重湿陷量的实测值确定。浸水试验的试坑多为方形或圆形,试坑尺寸可按湿陷性黄土的厚度确定。试坑面积一般为100m2(10m×10m)~400m2(20m×20m),试坑深度为地面下50cm~80cm。为测量试坑内外在浸水过程中的沉降,浸水前在试坑底面和四周,可埋设若干不同深度的标点。试坑底面应铺设10cm~15cm的砂石。试坑自浸水开始之日起至浸水结束止,在浸水过程中每天应记录水表读数,不得停止浸水,试坑内水深约30cm。本试验包括1.试验场地工程地质概况;2.试坑浸水试验1试坑尺寸的确定;2标点的设置;3向试坑内浸水;3.试验结果1自重湿陷变形范围;2实测自重湿陷量与计算自重湿陷量的比较;3试坑浸水前、后土的含水量及饱和度的比较;4.结论。 相似文献
10.
大厚度自重湿陷黄土湿陷变形评价方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土湿陷变形是地基工程的关键问题。依据大量的现场试坑浸水试验和室内湿陷性试验结果,区分不同黄土地区,分析了场地浸水自重湿陷变形实测值与计算值之间的关系,表明陇西地区、陇东—陕北—晋西地区、关中地区和其他地区自重湿陷变形计算值的修正系数分别为2.0,1.7,1.2,0.4。依据典型场地黄土自重湿陷系数、自重湿陷变形、地层结构随深度的变化特征,通过现场试验实测不同埋深黄土自重湿陷变形的平均自重湿陷系数与室内试验测试自重湿陷系数的加权平均值之间的关系,揭示0~10 m,10~15 m,15~20 m不同埋深范围黄土原位浸水产生自重湿陷变形时,对应的室内试验自重湿陷系数的加权平均值依次为0.015,0.020,0.025,确定了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的自重湿陷系数起始门槛值。关中地区不同场地Q2黄土的自重湿陷变形实测值一般小于7.0 cm。该地区不同场地Q2黄土的自重湿陷系数的均值约为0.029,其自重湿陷系数的起始门槛值可取0.025。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