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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结束无偿福利分房,将住房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化分配。具体措施包括:对购买新房者按规定给予补贴;合理提租;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特困单位及其职工暂不实行新房新制度。 据悉,7月1日后,对购买新房者给予补贴,购房补贴房价和职工收入水平确定。大城市按照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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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各方关注的湖北省《省直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出台。 此次出台的省直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吸取了武汉住房货币化试点的经验,采取一次性补贴与按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向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无房户与未达标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同时还相应建立职工住房补贴专用帐户。 省直单位房改方案称,200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实行按月发放补贴,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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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新制度建设 ,2 0 0 0年是关键的一年。当前的主要任务是 :(一 )确立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住房货币分配是新制度的基本特征 ,在一定程序上决定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影响着一个地区的住房消费水平。 2 0 0 0年要下决心落实住房补贴资金 ,老职工一次性补贴要排出年度计划 ,新职工按月补贴要坚决到位 ,把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确立起来。关键是要尽快把补贴发出去 ,形成居民现实的住房支付能力。南京市 1 999年提出 ,改革方案出台以后停止实物分房要停到位、老职工一次性补贴要补到位、新职工补贴要按月发到位 ,这种改革的决心和要求值得各地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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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改走在全国的前列 ,我们学南京的经验 ,其核心是要学他们“四个到位”的作法 ,即 :住房实物分配停止到位 ,老职工购房补贴计划到位 ,新职工住房工资发放到位 ,房改房上市交易服务到位。尤其是老职工的补贴 ,没钱不要紧 ,但要排上计划 ,用三年五年时间逐步发放 ,这就很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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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吉林省直机关房改办公室获悉,吉林省将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据悉,此次住房货币化分配是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关键性的举措,是职工住房分配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会使职工在住房分配问题上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合理。 此次房改,首先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其次要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最后,要改革住房供应方式,逐步实行住房供应社会化。 此次房屋货币化分配分三个部分:一、住房补贴,确定为500元/平方米。二、工龄补贴,每年每平方米428元。三、住房公积金,由国家和单位承担不低于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职工个人承担5%。计算方法是:无房职工住房货币分配额=(住房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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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和贷款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职工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在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过程中,在全国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一直被确定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无疑,这部分缴存对象是属于中低收入阶层的.湖州市现有正常缴存职工13.6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8.6万人,非公企业职工5万人.这些职工家庭,都是中低收入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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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城乡建设》2001,(3):21-22
一、深入调研,明确思路 2000年,我们首先会同民政部门对14个区全家持有粮油帮困卡的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人均居住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共有11320户,市属单位职工占41.5%,区属单位职工占58.5%。其中4至5平方米的有4002户,4平方米以下有3183户。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多次研究,上下层层统一思想,形成了共识。 1,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取消实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逐步实现住房的市场化配置。在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刺激形成住房消费热点,拉动经济增长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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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其分配方式,只能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住房消费理入工资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最终模式,在目前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住房面积未达标的情况下,发放住房补贴是一种过渡方案。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住房分配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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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柴强博士近日对什么是住房分配货币化进行诠释:传统的城镇住房分配制度,是对职工实行低工资,同时由职工所在单位建房或买房,再无偿地分配给职工使用,职工在使用住房中缴纳较低的租金。这种住房分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实物分配制度,并非通常所讲的福利分配制度。所以,下面我们将会看到,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要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因现行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如果说是福利分配制度,即住房分配货币化了,这种福利分配制度也取消不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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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和武汉市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因企制宜,民主决策,改革企业住房分配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企业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的适用对象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意见》要求,“各企业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凡符合国务院《通知》规定的发放住房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对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