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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近年来 ,受到国内以至海外社会公众普遍关注 ,被舆论炒得沸沸扬扬的商品房面积计量问题 ,终于在国务院的关注、协调之下划上了一个句号。现经中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协调 ,并报经国务院同意 ,正式明确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商品房面积管理工作 ,制定有关政策 ,查处商品房面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对商品房面积测量管理机构的资质提出初审意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的监督工作 ,查处违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测量器具的行为”。继国务院协调之后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也以质计监局(2000)17号文发出了《关于停止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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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建面积分摊新规则在应用中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势必涉及到公共、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因此如何正确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合理确定公用、公共面积分摊,成为交易双方关注的焦点。1995年建设部制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下简称“规则”),199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了《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则”、“规范”的出台,对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统一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纠纷有着重大的意义。但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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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又有新改动。由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直接关系到整套商品房的价格,直接涉及消费者利益,为此,消费者对此颇为关注。 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此次修订和重新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是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为出发点的。新修订的《规定》提出: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时,与本幢楼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楼房屋内。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计入公用建筑空间。这样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界限更明确了。按新规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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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中的面积测绘工作.是房地产开发销售过程中涉及商品房销售面积的重要环节。主要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依法做好房产测量及面积计算工作,对规范住房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当前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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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中有关分摊公建面积的合理性分析●金峰国家建设部1995下发了建房[1995]517号文: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为套内建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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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日前签发局长令,发布施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进入了流通领域,商品房销售市场日趋活跃。从目前商品房面积销售活动的情况看,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的行为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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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方法的商榷●张敬利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的通知”(建房[1995]517号文件),对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具有积极意义,但本人对附件———“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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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随房改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应运而生的 ,既做到客观公正又适当向消费者倾斜。《办法》的突出贡献是将以前“模糊的东西明确了 ,原则的东西细化了 ,不完善的东西补充了。”通篇体现“知情权” ,是建国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行业规章。《办法》对三种销售行为说“不” ;新的计价方式不影响权属关系的确定新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6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正式施行之前 ,本刊记者就《办法》的有关内容及其特点和出台的有关背景采访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陆克华。两个大的背景催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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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最为重要的条件。没有取得“五证”等手续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认筹,不得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销售,不得接受购房者的认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和预付款,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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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郑州市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出台了《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郑州市商品房预售信息公示办法》、《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实施办法》、《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实施了商品房交易网上联机备案、商品房预售三公示、房地产广告审核等工作制度,设立了监督投诉电话“房管热线”,成立了房管局监察支队集中进行执法监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