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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中国酒业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健康管理协会联合发布《中国酒类企业社会责任指南团体标准》。该标准对酒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开展相应管理活动提供了指导,引导酒类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国际公约和其他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开展社会责任管理,并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共性要求及酒类行业的特性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对酒类企业组织治理、消费者关系、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及社会活动等方面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引导酒类行业前瞻性和系统化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社会公信力,中国酒业协会酒与社会责任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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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2006,(8)
2006首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即将在北京举行2006首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即将于2006年9月1日至9月2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此次博览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由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主办。此次博览会是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加强酒类生产企业与经销商、酒类生产企业与消费者、酒类生产企业之间及酒类生产企业与配套产品生产企业之间的沟通,大力倡导诚信品牌和诚信经营,充分展示酒类及相关产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从而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届展会的参展产品范围包括:啤酒、白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等酒类产品;与酒类产品配套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及相关的机械、设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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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企业纷纷把4P策略提升到4C战略,由请消费者注意转到要关注消费者,研究需求成为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如何实现目标消费者的需求,为顾客创造更多的价值,在强化网络建设、密切厂商联合方面,众多酒类企业趋之若骛。酒类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是通路与终端上的三个利益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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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8年,对我国酒类企业而言,是一个非常不平凡、难以忘怀的一年。2009年,酒类企业将面临复杂多变艰难的市场环境,金融危机余波继续的冲击,市场需求低迷,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价格竞争激烈,流通渠道的重组,市场的饱和以及全球标准形成的威压等。无论是来自企业制度变革还是来自市场或消费者方面的,均对2009啤酒年企业的营销活动都会带来成本的不可控性与风险的不确定性。那么酒类企业如何去"破冰",补好营销和管理中的"短板"?怎样才能"牛"转"钱"坤,化危为机,为2009年实现新的腾飞奠定扎实基础?这是每一个酒类企业都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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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刊2005年6期刊出《权威解读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以来,社会各界包括业内企业、经销商、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和消费者纷纷致电或致信,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力推的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将对酒类行业产生那些影响,是否真的给消费者一个明白消费的权利,以及其权威性和执行力如何保证等问题进行咨询。为了给广大读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本刊就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多方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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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酒类产销大国,目前啤酒产销量居世界第一,白酒市场稳定增长,葡萄酒、黄酒市场每年也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在市场消费不断增长的同时,酒类行业结构逐步优化,酒类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提高,酒类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日益扩大。但是,酒类流通中的假冒伪劣充斥市场、企业恶性竞争、消费者信任度下降等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我国酒类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酒类认证”时不我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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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类产品规制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酒类产品必须有极高的安全度,才能保障饮酒者的安全.要实现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对酒类产品各环节进行严格规制.首先,建立酒类生产领域规制制度,实施酒类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严把质量关;其次,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监管,使符合酒类产品质量要求的酒在市场上安全、有秩序流通;最后,加强酒类产品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建立相关酒类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使酒类产品生产、消费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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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着装、微笑服务、记住核心消费者的兴趣爱好和生日……到底什么是零售终端的优质服务?它对以门店为窗口的酒类零售企业。意义究竟在哪里?北京超市发或许能为酒类零售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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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部长一直非常重视对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管。商务部根据目前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酒类流通管理指导思想基本形成,即牢固树立酒类是特殊商品的观念,对特殊商品实行特殊管理。酒类行业这几年非常热闹,年份酒、陈年酒,啤酒甲醛事件,这些事件显示出消费者对消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我们的酒类市场仍然存在大量与消费者利益和社会主义经济想违背的情况。酒类行业结构亟待完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量的90%。企业效益水平整体不高,许多企业管理混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国家名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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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1998,(2)
本刊讯1998年2月12日,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工总会、国内贸易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的通知》。为了净化酒类产品市场,特别是清理整顿白酒生产、经销单位,规范酒类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知》要求: 一、清理整顿白酒生产企业,加强基酒生产的管理。各地由经贸委牵头,会同轻工、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从现在开始至1998年底以前,对全国已注册和未经注册的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在清理整顿中,对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卫生标准并依法获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综合协调下,由省轻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生产许可证有关法规、规章负责审核,由中国轻工总会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证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