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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公众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参与权是发挥其治理功能的基本保障。当前我国现行的诸多法律对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相关权利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参与权的法律规定比较抽象且缺乏实践操作性。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公众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参与权,有助于公众深入参与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构建。  相似文献   

2.
李洪峰 《食品与机械》2016,32(9):49-51,83
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提出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为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指明了发展方向。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公众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是食品安全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必然选择。当前,中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公众参与的氛围正在逐渐形成,但实践中公众参与仍然面临组织化程度不高、参与互动性不足以及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不断完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相关保障机制,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治理的效率,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发展。  相似文献   

3.
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主体,公众参与于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渐形成。然而从实际效果来看,公众的有效参与仍面临着诸多亟待化解的困境。本文通过对社会价值、存在价值和制度功能的分析,深入探讨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价值,比较了不同角色定位下公众的参与目的与参与类型的差异,剖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中公众参与界限与制度保障方面存在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须确立公众参与原则、明确公众参与的主体与范围、完善制度保障、健全配套措施,方能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提升政府公信力,实现公众的食品安全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4.
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已成为共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降低监管成本。公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高,但公众参与监督和维权积极性不高。建议厚植公众参与土壤,形成食品安全"围剿"之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提升公众权利意识。构建食品安全教育机制,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及能力。  相似文献   

5.
李洪峰 《食品与机械》2016,32(4):234-236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已经在中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得到了确立,这是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然而当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中国的实施还面临传统政府监管体制带来的诸多现实困境。因此,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中国的实施,就必须在发展动力、责任分担、信息交流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加以发展和完善,才能在中国最终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等主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相似文献   

6.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已然成为现阶段国家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和创新的基本共识,初步形成了"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整体格局。本文综述了当前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诸多障碍,既有风险评估过程的"排他性"、风险交流流于形式、信息公开不全和滞后等政府制度规制问题,还有公众参与意愿不强和参与能力不足等自身问题。提出了应当从健全公众参与风险治理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司法救济、优化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和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等多举措并举,提高公众参与风险治理的能力和积极性,旨在保障公众参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有效实现,为深化社会共治格局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杜波 《食品科学》2016,37(19):263
从食品安全风险特点的角度出发,探讨风险的管理控制方法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路径之一。通过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控制以达到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不仅是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制度的出发点,也是该制度追求的最终目标。因而提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制度应是“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共享”的制度构想。遵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原则有助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制度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食品产业规模逐步扩大,食品供应链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为了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探索研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就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监管等环节产生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基于物联网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数据架构.该架构提供了各社会共治主体相关...  相似文献   

9.
<正>食品监管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系统过程,其不仅需要食品监管部门的引导和控制,更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往往过于注重食品安全问题成因、食品安全控制管理等方面,缺乏消费者层面的食品风险认知,因此从社会公众视角出发,构建我国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相关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和社会价值。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现状食品安全是关系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参与,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社会公众参与度有限。  相似文献   

10.
目的 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水平开展量化评判实证研究,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社会共治示范引领项目提供借鉴和参考。方法 基于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文献调研、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确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综合评价体系及指标权重,再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浙江省创建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完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量化评判。结果 建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34个三级指标。按照权重排序,地方政府和企业仍然是城市食品安全两大主体,其他社会团体和公众作为第三方力量协同治理;地方政府应强化党政同责和资源保障,企业应依法持证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新闻媒体应做好舆情监测与报道,行业协会应助力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公众应多渠道参与监督。参与创建的三个城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总体水平均处于“好”等级,但内部指标有所差异,主要薄弱环节是社会协同,处于“较好”等级。结论 该指标体系契合当前城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评价的需要,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示范引领中具备实际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11.
正当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已经确立于我国法律层面,这是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理念和实践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这一原则目前在我国的实施还面临传统政府监管体制带来的诸多问题。因此,只有在发展动力、责任分担、信息交流和制度保障等方面构建起有效的综合实施机制,才能最终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其它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相似文献   

12.
食品安全领域的社会共治应该重视行业协会的功能发挥。本文以日本生活协同组合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模式为研究对象, 回顾其实施的历史背景和法律框架, 归纳分析了其对食品供应链全方位监管、食品检验与比较试验、开展消费教育与消费指导等一系列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做出的有效措施。针对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参与社会共治面临的困境, 为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有参考借鉴意义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当前社会对于食品安全更为关注。多元化社会共治视角下,除了政府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积极地参与其中,更应发挥第三方的力量,做好食品安全治理,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社会共治视角下多元化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路径,从而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1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圉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了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食品安全法共分为10章共104条。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肖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神会责任。法律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相似文献   

15.
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聚集全社会的目光。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是降低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的机制保障。而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型过程中,培育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也缓解政府监管资源不足与食品安全问题专业性、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是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充分发挥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在保障食品安全检测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效率性,必须明确其作为社会共治框架内的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严格准入门槛,强化过程监管。  相似文献   

16.
餐饮服务业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重要产业,需要对其食品安全展开更深入的研究。本文以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为研究对象,简单分析现状及食品安全风险产生原因,最后从强化监管服务、落实社会共治、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宣传力度等维度,提出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具体措施,旨在为更多监管部门提供思考方向,提升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食品,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7.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在社会共治的背景下,社会各界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食品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媒体都需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义务.社会共治是在各方协调下,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政府监管部门不仅需要完善食品抽检数据,将数据进行可视化、科普化处理,还需要借助社...  相似文献   

18.
目的 通过揭示消费者食品安全治理意愿的影响因素,给之后的研究提供理论模型参考的同时,为激发我国公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提供循证依据。方法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视角,通过全国范围的300名随机抽样样本,探讨主观规范、行为态度、风险感知、被害经历与消费者食品安全治理意愿之间的关系。结果 主观规范显著正向影响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行为态度,进而增强其风险感知能力,最终提升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意愿水平的链式中介模型成立;在“行为态度→食品安全治理意愿”“主观规范→食品安全治理意愿”与“主观规范→风险感知”3条路径的总效应中,各自间接效应的占比分别达到了17.5%、20.0%与36.7%;消费者遭受的食品被害经历对“风险感知→食品安全治理意愿”直接路径,以及两条间接路径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结论 本文旨在科学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破除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主体单一化困境,为实现食品安全领域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共治局面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模型参考与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19.
正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运城市食药监局组织实施以日常消费为重点,开展"您点我检"全民参与活动。运城市副市长崔元斌参会并讲话,全市各县(市)、区食药监局一起联动,采取各种方式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监督。4月,运城市食品安全"您点我检"  相似文献   

20.
在概述公众食品管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论述了当前公众食品安全信任机制难以形成的主要困境,并指出构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机制的主体范围和基本原则,通过培育基于司法建设的社会环境、健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方式、加强食品企业的行业自律建设和提升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力度实现公众食品安全信任机制的初步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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