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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为保证广大学生今年中考、高考能使用质量有保证的2B铅笔答卷,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深圳市工商局于2007年第二季度委托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本市流通领域的铅笔及笔芯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通告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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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深圳市工商局于2008年第1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我市流通领域的白酒、葡萄酒等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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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8年第1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我市流通领域的腊肉香肠制品、糖果及食用菌等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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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1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流通领域的奶粉和白酒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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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一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共监测样品225批次,现将部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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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一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共监测样品225批次,现将部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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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8年第1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我市流通领域的腊肉香肠制品、糖果及食用菌等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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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电热毯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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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第两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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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3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我市流通领域的饮料、啤酒和洋酒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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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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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中心”对在我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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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一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共监测样品225批次,现将部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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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北京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检验中心”和“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在我市销售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服装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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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一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共监测样品225批次,现将部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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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根据《二○○七年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计划》的安排,于2007年三季度对鹿城、瓯海、龙湾、乐清、永嘉、苍南、平阳等地流通领域销售的门商品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此次监测共抽取了20批次商品,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6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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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根据《二OO七年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计划》的安排,于2007年三季度对鹿城、瓯海、龙湾、乐清、永嘉、苍南、平阳等地流通领域销售的门商品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此次监测共抽取了20批次商品,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6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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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在我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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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杭州市工商局发布了第一季对度流通领域销售的黄酒、食用油、糖果、保健品类商品质量监测的通报。现将监测结果公布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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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31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调味品商品质量监测结果。结果显示,此次抽取的调味品商品共50批次,品种有味精。鸡精等,合格的有28批次,合格率为56.0%。检验数据表明,目前的调味品整体质量状况较差,掺杂掺假现象严重。[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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