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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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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烨 《中州建设》2009,(24):62-64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有明确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区、在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条例》对业委会的委员做了如下界定:“业委会委员由热衷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相似文献   

2.
行业     
<正>No.1北京>>将出台物业管理政府规章针对当前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难以监督等问题,北京市社会办、市建委结合《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整合现有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2003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了业主大会等成立方式、职责、会议形式、表决原则以及议事规则的主要事项,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委员条件、职责、备案等,《条例》中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是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8月26日国务院第504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对外公布,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在规定业主可申请撤销业委会或业主大会侵权决定、扩大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的范围的同时,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此举标志着物业定位由“管理”转向“服务”。[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行业     
《城市开发》2008,(9):6-7
<正>No.1北京>>将出台物业管理政府规章针对当前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难以监督等问题,北京市社会办、市建委结合《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整合现有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相似文献   

6.
何军 《城市开发》2012,(1):56-57
<正>目前在全国的很多社区中都在强调业主的主体地位,这也就要求业主尽快实行组织化,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权力。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业主组织成立的过程都很艰难,而且即使成立了也时有业委会集体辞职,半途而废的情况发生。当我们细数那些成功组建的业委会时,会发现这些组织中往往有那么一个人扮演着"领头人"的角色。  相似文献   

7.
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治理模式,解决业主委员会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物业纠纷以及发展困境,通过随机选取北京市 15 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小区,利用问卷调查法和深度访谈法系统分析了北京市物业小区内业委会成立和运行现状、问题和发展瓶颈。运用灰色综合方法从业主参与程度和对业委会工作认可、更换物业频率、纠纷频率、业委会成员积极性等几个方面综合评价了北京市业委会社区治理水平满意度水平,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业主委员会健康发展和突破瓶颈的解决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相似文献   

9.
<正>首次业主大会经费要由开发商支付,业委会直系亲属不得在小区物业任职,业委会工作经费由业主"买单",欠交物业费没资格进业委会。针对小区业主大会及业委会运作中的各  相似文献   

10.
8月26日国务院第504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对外公布,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在规定业主可申请撤销业委会或业主大会侵权决定、扩大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的范围的同时,将"物业  相似文献   

11.
刘生敏 《城市开发》2011,(15):52-53
2011年7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外公布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办法中最引人关注的一项新规定就是:物业服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业主依据管理规约约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分摊的费用、业主大会的其他合法收入等5项资金将被汇拢成"业主共有资金",由业主大会开设账户管理。业主的物业费将先缴纳给业主大会,再由业主大会支付给物业服务公司其他管理人或者专业服务公司。对这项新的政策,行业中产生了热烈的讨论。本期,我们邀请了两位相关专家对这一新政策加以解读。  相似文献   

12.
《城乡建设》2011,(6):26-27
5月12日,由北京市住建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试点内容一是对全区业主发放业主一卡通,以提高业主决策效率。凭业主一卡通,业主可登录公共决策平台参与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二是以业主大会成立全覆盖为前提,推行业主大会登记制度,确立业主大会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3.
<正>在《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业主大会和业主业委会指导规则》《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加强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规定》文件等颁布并实施以来,上海市物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等,以及居民自治、社区共治的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有了进一步发展,但仍然存在几个方面明显的问题。边界模糊,社区共治机制未成由于相当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是由过去的房屋维修管理部门改制转化而来,一方面,使得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的市场化机制未能有效形成;另一方  相似文献   

14.
《城市开发》2014,(3):8-8
针对青岛小区成立业委会不多的情况,近日,青岛市物价局发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解读,规定,若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擅自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地进行停车经营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城市执法局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至20万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15.
1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 1997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性质的表述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作为“自治管理”组织的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什么?哪些人可当选为业委会的委员?笔者试作如下探讨。 1.1 自治管理的内容 业委会的“自治管理”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物(物业)和人(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根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的情况,业委会对物业的管理条件还远不成熟。这是因为:首先物业管理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术力量;其次要有相应的法规或法律作保  相似文献   

16.
吴宏根 《上海住宅》2006,(11):75-77
随着上海物业管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小区业主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这一新生事物应运而生,并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得到了蓬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从1995年5月18日上海诞生第一个业主委员会以来,本市至今已有业委会6114个。但由于现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够健全,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目前仍处于一个空白状态,致使小区业委会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业委会“越权”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谁来监管业主委员会成了一个热门话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加快构建小区业委会监管机制成为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半月纵览     
《中州建设》2010,(1):4-5
温家宝总理提出四项对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批复我国第一个区域循环经济规划;国务院法制办:现行拆迁条例将废除;发改委:2009年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住建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相似文献   

18.
蔡杨 《城市开发》2012,(23):66-67
<正>回头看,2012年既有点滴收获、经验积累,也有不足欠缺待补。作为房管系统的基层工作者,笔者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指导业主自治管理。2012年间,笔者一共帮助3个小区完成业委会换届改选,3个小区筹备建立业主大会,5个小区完成物业选聘程序,这些小区均为矛盾集中复杂的住宅社区。同时,还有5个小区已启动换届程  相似文献   

19.
正业主大会制度创新的必然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在我国社会治理和物业管理中有着重大的影响。从目前的制度设计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自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从实践看,且只需此种备案,因此,业主大会作为全体业主的财产自治管理组织尚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显然从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的角度看,业主大会作为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权  相似文献   

20.
<正>构建和谐社区,必须首先处理好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委会之间的关系,否则,和谐社区建设根本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区,必须首先处理好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委会之间的关系,否则,和谐社区建设根本无从谈起。但是,当前在我国的一些小区里面.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委会之间还存在着矛盾和纠纷.影响了社区的和谐。笔者现结合实际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委会的矛盾类别和成因以及如何化解矛盾谈以下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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