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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摩擦行为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中金属元素迁移的影响。方法分别采用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和欧洲委员会决议CM/Res(2013)9(以下简称欧标)规定方法,检测长期使用过和市售新不锈钢制品中金属元素的迁移水平,迁移试验条件分别为4%乙酸中煮沸30 min后室温放置24 h和5 g/L柠檬酸中100℃下浸泡2 h。参考GB/T 32095.2—2015《家用食品金属烹饪器具不粘表面性能及测试规范第2部分:不粘性及耐磨性测试规范》振动耐磨方法,研究动态摩擦对市售新不锈钢制品中金属元素迁移的影响,以上方法金属迁移量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结果采用欧标方法,5份长期使用摩擦后不锈钢制品铅(Pb)第1次迁移量高于定量限,而全新不锈钢制品均低于定量限。采用国标方法,80%(4/5)长期使用摩擦后不锈钢制品的第1次迁移试验中铬(Cr)的迁移量超过定量限,远高于全新不锈钢制品(20%,1/5)。3次动态摩擦试验后Cr和镍(Ni)迁移达到平衡。结论国标的迁移试验体系比欧标对不锈钢中Cr元素提取能力强。摩擦行为促进不锈钢的腐蚀和金属元素迁移,长期使用后的不锈钢制品与全新制品比较,Pd和Cr元素的迁移水平更高,但均不存在安全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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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科技》2021,(9)
利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参考食品中重金属元素检测国家标准,优化检测条件,确定检测方法,研究并确定白酒生产过程、储存期、货架期、生产用水、不锈钢软管和不锈钢酒罐加工制作等过程中重金属元素铅、镉、汞、砷、锡、镍、铬的迁移情况。结果表明,7种重金属元素在酒中都有检出,但含量都较低,均未超过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各指标所规定的最高限量,其主要来源于加浆用水、与酒接触的储存容器和包装容器、不锈钢软管的不正确使用及不锈钢酒罐的焊接处。本研究对白酒企业科学、规范、合理选用不锈钢制品、陶坛、玻璃瓶和陶瓷瓶,加强生产降度用水的处理,正确使用不锈钢软管,提高不锈钢酒罐加工制作工艺水平,从而降低重金属迁移的风险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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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究我国与南亚主要国家农食产品重金属限量标准的异同。方法 通过研究中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不丹农食产品的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上述国家重金属检测项目、涉及的食品种类和铅、镉、砷、汞4种重金属限量指标。结果 我国重金属限量标准涉及的农食产品种类更全面。在限量指标方面, 我国大米、蔬菜、肉类、水产品等种类的镉、砷、汞限量严于南亚各国。我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乳及乳制品的铅限量宽松于部分南亚国家。结论 我国监管部门应对南亚主要国家重金属限量指标规定较为宽松的农食产品种类予以关注;同时在出口方面,也要关注重金属限量指标较南亚主要国家更为宽松的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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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陶瓷制品的重金属铅、镉迁移量一直是陶瓷产品关注的重点。在日用陶瓷产品标准中也给出了限量要求, 并不断地进行了修订, 特别是近年来, 国家对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 对陶瓷制品的铅、镉迁移量做出了重新整合和制订。本文总结了国内关于陶瓷制品铅、镉迁移限量的变迁, 回顾了国内对陶瓷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历程, 对比分析了国外主要相关标准的限量, 确定了我国目前陶瓷制品的铅、镉限量所处的水平, 阐述了新标准的实施的要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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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版国家卫生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中规定锰含量(以Mn计)应小于等于2 mg/L~([1]),但在2012版国家卫生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中却取消了锰的限量指标,同时在2014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也禁止高锰酸钾作为酒的食品添加剂。饮料酒生产企业逐渐认为未添加含锰的添加剂也就不会造成锰污染,并且政府监管部门也减少了对酒中锰指标的风险检测。但是,重金属污染无处不在,贮存酒的容器很多采用的不锈钢材质,且很多不锈钢牌号中Mn的含量就在1%以上,玻璃陶瓷容器中也因为原料不稳定的因素会引入Mn元素,即使饮料酒生产企业不添加高猛酸钾作为氧化剂氧化酒中的还原性物质,酒接触材料及制品中的Mn也会随着与酒的长时间接触迁移到酒中形成重金属污染,所以酒企不能忽视酒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锰的迁移影响。国家食品标准中已经有锰的分析方法,但并没有酒接触材料及制品锰迁移量的分析方法,本文作者通过大量的科学试验和印证,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建立了一套酒接触材料及制品锰迁移量检测方法,可帮助饮料酒生产企业及酒类包材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和提升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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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用纸是指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各种纸及制品,包括涂蜡纸、纸浆模塑制品及食品加工烹饪用纸等。由于在加工处理过程中需要加入各种添加剂,其本身所含的助剂、单体、低聚体、降解物等化学残留物就可能通过吸收、溶解、扩散等途径迁移到食品中,污染食品,造成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相关法规与标准对纸质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项目、限量指标和检测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对食品接触纸质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迁移及其潜在危害进行总结,并对食品接触纸质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s,PFOS)、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 acid,PFOA)、荧光增白剂、特定芳香胺(specific aromatic amines,PAAs)、甲醛、五氯苯酚、丙烯酰胺、重金属、光引发剂的迁移及其潜在危害进行综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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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一次性竹筷的强制性方法标准GB 31604.32—2016测量产品的二氧化硫含量。选用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新体系GB 5009.156—2016通用的6 dm2接触面积对应1 L浸泡液的比例构建模型,估算得到该产品的二氧化硫特定迁移量。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二氧化硫特定迁移量的测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正式发布实施以前,可以通过将本筛查方法得到的二氧化硫特定迁移量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中规定的限量值进行比较,从而判断该产品的二氧化硫特定迁移量是否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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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欧亚经济联盟主要国家从中国进口的重要贸易农食产品类别、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农食产品的重金属限量标准与法规情况,并且从食品分类方式、农食产品限量指标等方面将中国和EAEU重要贸易农食产品重金属限量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相关研究和促进中国-欧亚经济联盟的农食产品贸易提供参考。通过比较,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在食品的分类方式上有各自的特点和不同,我国食品分类较为全面但食品种类相对比较笼统细分度仍然不够,EAEU食品大类虽然不多但具体食品种类规定得比较详细和具体;我国和EAEU在重金属限量标准方面有较大差异,我国对于重要贸易农食产品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铅限量指标,可以比较铅限量的22种农食产品中有11种农食产品我国规定了更低的铅限量标准;EAEU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镉限量指标,可以比较镉限量的17种农食产品中有10种产品EAEU规定了更低的镉限量;此外,EAEU规定了部分重要贸易农食产品的镉、砷和汞的限量,而我国GB 2762中未有相关规定;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主要与中国和EAEU各国环境中重金属含量差异较大,而且也与各自的饮食习惯、社会文化因素、人群暴露风险和农食产品管理方式不同有关。要推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主要国家重要贸易农食产品出口贸易,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合作共同促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