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列出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这13类食用农产品分别是: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  相似文献   

2.
正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列出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这13类食用农产品分别是: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  相似文献   

3.
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  相似文献   

4.
<正>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出台《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新规明确了批发市场开办者对本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入场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新规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责任分工,规定了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新规加强了批发市场准入管理,规定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之一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  相似文献   

5.
正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全市整建制设为剧毒、高毒农药禁止销售、使用区域。  相似文献   

6.
<正>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的剧毒、高毒农药品种名单见附件1。第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整建制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一)设区的市整建制禁止销售、使用剧毒、  相似文献   

7.
<正>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的剧毒、高毒农药品种名单见附件。第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整建制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一)设区的市整建制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  相似文献   

8.
<正>11月13日,省农业厅在泗水召开《山东省农药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宣传贯彻座谈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邵国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邵国君在讲话中指出,10月23日,省农业厅印发了《山东省农药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山东省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这四个规范性文件是《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9.
<正>各市农业局(农委):按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2014年,省厅制发了《山东省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高风险农药是指对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存在着较高风险的农药,主要包括经常发生药害的,易发生人畜中毒的、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需要  相似文献   

10.
《农药》2005,44(12):552-552
为确保广大市民吃上安全健康的农产品,天津市将加强对农药的监督管理,从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农产品质量跟踪等多个方面加以规范,鼓励和支持开发、研制、生产及使用安全、高效、经济型农药,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及中草药等作物上使用高、剧毒农药。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天津市将有望出台6项制度措施,即农药监督管理预警机制;动态跟踪监督制度;对于高、剧毒农药、杀鼠剂实行核准定点经营制度;销售和使用高、剧毒农药的限制、禁止制度;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检测制度;杀鼠剂的监督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1.
<正>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风险农药管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风险农药,是指对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存在着较高风险的农药,主要包括经常发生药害的、易发生人畜中毒的、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第三条制定高风险农药目录。省农业厅定期  相似文献   

12.
<正>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风险农药管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风险农药,是指对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存在着较高风险的农药,主要包括经常发生药害的、易发生人畜中毒的、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第三条制定高风险农药目录。省农业厅定期  相似文献   

13.
《农化新世纪》2008,(4):10-11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确保《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6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部决定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特制定管理年活动方案。  相似文献   

14.
<正>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经营环节的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药经营告知的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没有农药监督管理人员的区的农药经营告知工作,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  相似文献   

15.
为切实加强对青岛市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青岛市农委与市工商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高毒高残留农药实行定点销售的通知》,在我市全面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工作,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相似文献   

16.
<正>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经营环节的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药经营告知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信息交流、协调培训等工作;没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没有农药监督管理人员的区的农药经营告知工作,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落实。  相似文献   

17.
<正>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百姓的饮食安全息息相关,也是农业的生命线。近日获悉,为全面提升山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四类区域禁售剧毒农药全省农药经营单位多达6万家,不合理使用农药、兽药成为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突出问  相似文献   

18.
正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限制使用农药(以下简称限用农药)监督管理,规范限用农药定点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限用农药的,应当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所在地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具体布  相似文献   

19.
本文探讨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新法规体系下的化妆品标签管理相关问题。通过梳理化妆品标签监管重点,讨论了一些基本概念,如最小销售单元等;解读了一些企业需要知晓的内容,例如产品名称命名规定、化妆品生产责任主体标注要求、进口产品标签要求等等;详细解读《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中明确化妆品禁止标注的内容,并举例说明,以帮助行业更顺利地应对法规变化。  相似文献   

20.
<正>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农药流入生产领域,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农业厅依据农业部农药监督抽查安排和省农药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全省农药监督抽查计划。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级农药监督抽查计划。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