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4,(10):7-7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省建设厅下发了《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解缴、使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3.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4,(7):15-15
《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范。 相似文献
4.
5.
酝酿已久的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近日在江苏省正式开始执行。《新办法》适用于该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其征收标准也由过去每平方米8元上调为每平方米10元。对不便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则按其预计用砖量缴纳,标准为每块标砖0.05元。此前预缴的专项基金,返退标准仍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相似文献
6.
7.
8.
李广平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3,(10):14-14
日前,山西省政府颁发《山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于8月25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实施,将有效地规范全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促进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实施细则》规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实施细则》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以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8元标准缴纳新型墙材…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13.
14.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 《砖瓦世界》2002,(11):8-8
近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犤2002犦55号),自10月1日起执行。这是国家设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首次出台的全国统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墙体材料革新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精神,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 相似文献
15.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8,(1):1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17.
2003年3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贸委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颁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对专项基金的征收范围、标准、使用和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给墙改基金的征管提供了依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根据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十五”期间,全区将有更多市、县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为了发展黏土多孔砖的生产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更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墙改工作,自… 相似文献
18.
晓白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3,(5):11-11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根据《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制定了《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提高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标准,加大了限制黏土实心砖的力度。为确保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建设单位一律在建筑工程开工前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建筑工程竣工后,经墙改办查验,并根据新材使用比例,决定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退…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