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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无 《广东建设信息(建设工程选材指南)》2007,(9):34-36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和《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基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以及省财政厅、[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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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斌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7,(6):6-8
5月26日至2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领导赴江苏调研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政策执行情况,与江苏省和南京、无锡、盐城、连云港等市墙改办主任以及南京旭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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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信息(建材专刊)》2006,(2):11-13
前不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发出通知,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须缴纳专项基金。应读者来电要求,现刊登该通知全文。[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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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莆田市开展墙体改革专项基金征收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当前墙体改革专项基金征收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积极推进专项基金征收与管理的五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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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8,(1):1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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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2,(9):10-11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有力措施。继规定170个城市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和新型墙体材料减半征收增值税后,最近,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制定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并正式下发施行。该《管理办法》不仅规范了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而且对墙材革新工作的任务、政策、墙改工作机构的建设等诸多方面做了新的明确,包含了许多观念上和实质工作上的突破,对墙材革新工作今后若干年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根据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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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8,(1):16-16
本刊讯 2007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财综[2007]77号文件印发了重新修订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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