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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国木制包装检疫规章制度的建立方向当今世界 ,各国对从其它国家引进的木制包装检疫规章制度制定得越来越严 ,甚至可以认为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会实施某些检疫制度。本文就这一倾向 ,引用在最近表明还要强化检疫规章制度的EU规则 ,就木制包装检疫规章制度的现状及其今后的方向作探索性思考。2 0 0 0年 7月 7日欧委会公布了去除混入针叶树木制包装的松材线虫等害虫的检疫措施方案 ,该案规定对象为日本、美国、加拿大、中国这四个国家 ,内容为“自 2 0 0 1年 1月 1日起的船运货物均适用” ,因此 ,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之后 ,曾有过“推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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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我国对进境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2005年第11号公告,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验检疫规定进行调整。公告规定,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应按国际标准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专用标识。该规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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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苏州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人员在对辖区某出口企业的15吨聚氨酯橡胶硫化剂MOCA进行了包装使用鉴定。检验检疫人员对货物进行单证核查无误后,对单个纤维板桶进行称量时发现该批货物单件毛重称量为58.5 kg,超过包装性能单规定的最大毛重55 kg,不符合GB 19270.3-2003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判为使用鉴定不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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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当前几项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具体工作的通知》(质检检函[2013]271号),其中第7条: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许可不是总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停止按行政许可程序对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的考核、发证工作应严格执行总局关于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周期检验、包装标记、检验留样等各项检验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使用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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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并与海关、商务、林业部门联合发布2005年第4号公告,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3月1日起,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将按国际标准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以确保其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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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被广泛用于货物的包装材料,至今仍是机电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工业原料及产品等的主要运输包装材料。为控制木质包装中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全球范围内传播扩散,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通过《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要求所有进境木质包装必须按照该准则进行检疫和除害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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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出境货物本质包装的利用率也随之大量提升,然而作为有害生物传播的重要载体,其质量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检疫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确保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的质量,避免因木质包装质量问题造成货物的退运,这已成为有关质量监督、检疫部门和出口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