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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8,(3)
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不仅会影响集团会计主体的资产价值计量,同时也会因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不同而影响到合并递延所得税项目以及合并利润表中的合并所得税费用;又因集团内不同公司所得税税率可能不同,导致内部交易中未实现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可能面临税率主体选择问题。文章通过阐述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所涉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针对不同税率的选择问题提出相关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3,(2)
现行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将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又保留了不进行确认的例外,导致对基本确认原则的背离。通过从更为广泛的会计确认角度对这种例外进一步分析发现,现有会计确认的视角过于狭隘,停留于平面化的概念,且未能实现不同确认环节的相互协调,这会造成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体系的严重缺陷。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会计确认的基本概念,拓展会计确认的维度,构建多维的、立体式的会计确认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3,(13)
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企业在发生企业合并交易时或发生企业合并交易后,购买方取得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可能存在差异,以及合并前已存在的未弥补亏损,可能因企业合并后预计很可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文章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相关规定,对企业合并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3,(11)
会计人员每年都要面临所得税费用计算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确认问题,如何简化其核算过程,是当务之急。文章从演变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入手,得出所得税费用核算步骤,找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简便算法,然后借助实例,依据应交所得税计算公式,利用暂时性差异对本期和未来所得税影响相反的关系进行论证。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20,(5)
并购重组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并购重组中定价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文章选择2008—2016年A股上市公司资产收购关联交易作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研究考察了大股东在产权交易中操纵标的资产定价的行为对企业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通过研究发现,大股东操纵资产评估结果的行为,增加了企业通过债权融资的成本。而且,如果大股东操纵资产评估的行为目的是掏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债务资本成本显著提高,但是大股东出于支持上市公司目的进行的资产评估操纵并未提高债务资本成本。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3,(17)
在股权集中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会利用其控制性地位,将上市公司的现金资源和利润转移到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中,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文将大股东的掏空行为与公司并购结合起来作为研究对象,探析大股东通过公司并购来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处理计税差异的专门会计,其功能有二,一是按税法规定将会计收益调整为应税收益,以决定当期的应付所得税;二是按会计准则合理地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因此,对计税差异的分析和会计处理就成为所得税会计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5)
税收新政对于企业重组交易的有效支持,使得重新考量企业并购中所得税问题尤为必要。文章全面论证(含推导)了企业并购中相关各方报表项目的所得税事项会税处理,并对其内在机理进行了重点分析。研究发现:企业并购在同一控制下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与非同一控制下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般须确认递延所得税;其余情形下则不确认递延所得税。收购方(或合并方)在同一及非同一控制下支付对价为非货币性资产,须就资产转让损益纳税;而被收购方(或被合并方)股东只在非同一控制下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及转让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股权时,才确认股权转让损益并纳税。针对企业并购有待商榷的所得税事项处理,建议修改相关会计准则或所得税条例,在确保会计与税法各自内部逻辑前后一致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相互融通。  相似文献   

9.
李兴伟  贾品荣 《建筑》2013,(2):29-31
大股东"掏空"的结果就是将账面利润留在上市公司,而让现金流向自己。这里的"掏空"是一个财务概念,主要是指能够控制公司的股东为了自身利益,将公司的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的行为。大股东"掏空"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占用、资产购销、产品购销以及高派现等,典型表现为:以较低的价格将上市公司的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或经理拥有较高现金收益权的公司、向经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其控制的企业中往往同时担任经理)支付较高的薪水、为控股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5,(4)
本文以中钨高新大股东的资产注入为例,分析了上市公司恢复上市新制度的漏洞可能会诱发大股东机会主义支持行为。研究发现:中钨高新大股东三个时期的资产注入动机都有其合理性,可定义为大股东支持行为;大股东选择定向增发的方式完成资产注入,一方面是因为中钨高新的现金支付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两次资产注入预案公告期内,公司股票的市场反应均发生了负向的变化,即使是通过证监会审核的预案也不例外。合理的资产注入动机最终未能给公司的股票带来正向的市场反应,可能是因为大股东存在不利于股东收益公平性的动机;大股东的资产注入很可能只是一种报表性质的资产注入,短期内可以达到避免退市的目的,却无法保证上市公司长期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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