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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1年是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年。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满足国家对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今年 ,各级各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建设部第 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指出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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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邢台市质监站的实际情况,从更新工程质量监督理念入手,探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介绍实际工作中提高监管效能、规范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工程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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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靖江市质监站的实际情况,从更新工程质量监督理念入手,探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介绍实际工作中提高监管效能、规范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工程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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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标准化的研究,找到了解决质量监督执法资源与工程建设规模矛盾突出、监督执法工作主观性和随意性强、监督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不足等问题的理论依据及方法。然而,只有理论支撑尚不足以实现施工现场执法标准化的实施,需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力量。近年来,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计算机技术发展,为实现复杂运算、移动办公提供了可能。论文通过论述如何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提出了只有依靠信息化手段,发挥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优势,才能解决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查什么"、"怎么查"、"检查结果怎么利用",以及如何履责尽责等问题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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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发布施行,该《规定》的施行更加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是为保证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对工程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的监督,是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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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产品标准经过备案,便于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掌握所辖地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情况,实行有效管理;便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企业产品标准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情况。经过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增强了公证性,提高了可信度,避免了企业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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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1,(2)
让强制性标准“硬”起来 建设部将把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标准作为今年质量工作的中心环节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保障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这是记者从重庆召开的全国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今年将以条例为准绳,以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选定制度为依托,对违法行为以经济制裁和清出市场为手段,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要严格执行保证工程质量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今年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这项工作的宣传教育,把它贯彻到位。重点加强对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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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 ,在建设单位对未委托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与其他标准的关系以及执行条例控制建材与施工质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对此提出看法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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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强制监督的执法作用,确实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建设部根据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7月18日以建建[2000]151号文印发了<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确立了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性监督的执法地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通过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全过程全面的强制性监督管理,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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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化》2008,(1):52-59,47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0年8月25日以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实施,标志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定》是我国标准化法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实施,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它的发布实施对全面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具有积极作用。首先,强化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的标准实施的监督,促进和完善了标准的制定,使标准的编制和实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中两类不同标准的属性,即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的原则和推荐性标准自愿采用的原则;第三,引入了处罚机制,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加强了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了便于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规定》的内容,现将由齐骥、杨鲁豫、焦占拴、国中河、卫明、邢军、白生翔共同撰写的《规定》条文解释刊登出来,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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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化》2007,(6):8-14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0年8月25日以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实施,标志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定》是我国标准化法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实施,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它的发布实施对全面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具有积极作用。首先,强化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的标准实施的监督,促进和完善了标准的制定,使标准的编制和实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中两类不同标准的属性,即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的原则和推荐性标准自愿采用的原则;第三,引入了处罚机制,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加强了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了便于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规定》的内容,现将由齐骥、杨鲁豫、焦占拴、国中河、卫明、邢军、白生翔共同撰写的《规定》条文解释刊登出来,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编者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