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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分清“居间”与“委托”
郝女士生意繁忙,为图省心,她找了一家中介公司代办买房事宜。2009年11月,经中介公司介绍,她买下了北京东城区的一处二手房。入住之后,郝女士发现该房屋的供暖费没有结清。郝女士认为中介公司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审查失职,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为其支付拖欠的供暖费。中介公司辩称,双方不存在居间合同关系,郝女士签的是《单独委托过户协议》,仅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房屋产权过户。过户之外的事情,中介公司概不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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