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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恢复时的经济负外部性缘于市场失灵,政府命令与控制型管制因信息和寻租而同样失灵;政府与开发者在行政特许授权前订立合同是弥补两个失灵时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合同属行政管理中相对人自愿诺成行为,具有行政与民事的双重属性。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首选保证金制度。合同及其担保救济途径可适用"主动选择"原则:矿山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主体提起民事诉讼。必须尽快建立矿区生态恢复合同及保证金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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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矿业用地首选租赁制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为目前的矿业用地租赁制不符合中国国情,也将严重损害土地权人的利益.提出从长远看,股份合作是农村矿业用地的首选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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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国家长期以来是矿业法单独立法,只有前苏联和苏联解体后的国家是矿业法由《地下资源法》兼任,但以吉尔吉斯斯坦为开端的国家已逐步让矿业法单列。保护矿产资源财产权的私法与监控矿业市场以保护环境、健康安全、合理开发为目的的公法合体,则国家权力与权利错位、缺位的法律机制的形成,既不能保护矿产资源,更缺失对矿业市场的管制。中国现行《矿产资源法》的诸法合体,导致产权保护和社会管制都处于计划体制下的人治状态,阻碍了法治的进程。矿业法单列是必然趋势,完成转变观念和机制等前期工程是单列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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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采矿权出让的困境及其矫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采矿权制度,是民事矿产物权与行政许可授权的复合体,既不利于国有物权也不利于采矿权人,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浙江省创新净采矿权出让制度,由矿产地乡镇政府购买矿产开采所需的土地、林木、道路及其它附着物的产权,将其"粘贴"在现行采矿权上一起出让。实质上的采矿权整体打包出让,属于政府为矿山企业效率而取代市场的决定作用,这不是采矿权制度创新而是向计划经济回归。制度创新在于解构现行采矿权,将"矿"独立于"采"而明确国有矿产物权归属,通过独立的路径构建净"矿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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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富增长为目标的效率优先论,加速了矿业开发的过度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如此为少数人的私人效率而冲突社会公平是财富增长的代价.冲突的关键是收益中的社会成本强加于社会的当代与后代人的外部不经济.经济负外部性缘于没有建立市场.政府的职能定位是建立资源要素市场和产业管理市场的矿业市场体系,应制度变迁的目标是社会效率与公平统一,重点是确保资源与环境的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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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国外矿业登记制度的基本框架,分析了中国矿业登记制度的缺位情况,阐述了中国矿业登记制度的改革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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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对采矿权客体的动产性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认为正确认定采矿权客体的动产性,能从根本上遏制资源浪费和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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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于公共资源、共有资源和相邻资源的互有资源,是企业与市场相联结的开放区;是理论认识上的处女地。以矿山企业为例的地下不动产、空气空间和人力资源3方面是不允许分割的互有资源,但不可分割的互有资源的多功能属性产权是可以分割的,分别由企业和市场他人拥有。领先使用并处于强势的矿山企业总是影响和破坏着另一方的产权状态。产权制度建立的原则是将矿山企业负外部性成本内化。因此,必须制定一部独立的《矿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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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尤其是开采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比较典型的,为此,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制订了独立于矿产资源法的《矿业法》,从立法资源上保证保护矿业环境法律构建。国外《矿业法》以行政特许权授予为主要方式,综合运用了矿业主体、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等方式保护矿业环境。源头控制、全过程控制、无过错和合力等是国外矿业法的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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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学界定矿产产权的法治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叙述了采矿权的客体是矿产,矿产与国有矿产资源有明确的界限分割,采矿权自物权属性并不影响国有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惟一性.必须让矿产脱离矿产资源,并为矿产产权设置相应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